對赤水市政協五屆二次會議第138號提案的答覆

赤水曬醋已經有180多年的生產歷史,以赤水“之江”牌曬醋為代表的特色產品,色、香、味俱佳、酸甜適口、口味醇和、後味綿長、長期保存不變質,是同類產品的佼佼者,在醫療、保健、美容等方面有廣泛用途,一直倍受消費者青睞。但是,從這些年的發展看,赤水曬醋始終不能上規模、上效益,年產量僅有200多噸,產值最多達140多萬元,銷售量在西南片區居多,根本達不到在全國其它城市占領市場的批量,就其主要原因,一是受資金、場地的制約;二是管理,開拓型人才缺乏;三是利用傳統工藝與現代科技相結合的加工經營理念沒有得到創新和突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對赤水市政協五屆二次會議第138號提案的答覆
  • 發布機構:赤水市政協
  • 性質:第138號提案的答覆
  • 發布時間:二00八年七月十八日
夏安明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儘快將赤水曬醋列入申請原產地域保護的建議》的提案收悉,感謝您對我市地理標誌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提案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赤水曬醋若要申請地理標誌保護,必須要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申請機構或人民政府認定的協會和企業提出,並徵求相關部門意見,根據赤水的情況,要申請赤水曬醋地理標誌產品保護,須由企業提出申請,在申請時企業必須提交如下資料:
1、市人民政府關於劃定地理標誌產品產地範圍的建議
2、市人民政府成立申請機構或認定協會、企業作為申請人的檔案
3、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申請書
4、產品名稱、類別、產地範圍及地理特徵的說明
5、產品的理化、感官等質量特色及其與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間關係的說明
6、產品生產技術規範(包括產品加工工藝,安全衛生要求,加工設備的技術要求等)
7、產品的知名度、產品生產、銷售情況及歷史淵源的說明
8、擬申請的地理標誌產品的技術標準
從以上所需提供的資料看出,要申請赤水曬醋地理標誌保護,一是所需高額資金由誰承擔;二是所應提供的資料困難較大;三是生產赤水曬醋所使用的原材料大豆基本上不是赤水所產的大豆;四是企業規模小、產量低。由我市之江醋業有限公司引資的“之江牌”曬醋異地技改項目已進入選址階段,現目前我們認為赤水曬醋申請地理標誌保護條件不成熟。待企業規模擴大後,再督促企業完善申請資料後,再上報有關部門申請原產地域保護。
二00八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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