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五屆人大二次會議17號建議的答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對赤水市五屆人大二次會議17號建議的答覆
  • 原建議提出者:穆文衛
  • 時間:二00八年六月十八日
  • 提出機關:赤水市人民政府
穆文衛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將石堡自來水交還石堡農業服務中心管理的建議》收悉,感謝您對我市水利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建議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批轉市愛衛會、市水電局《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人畜飲水和鎮、鄉供水工程設施管理的通知》(赤府辦發[1992]44號)規定:對過去已建成供水和今後新建的供水竣工工程(包括農村村寨簡易自來水工程)一律歸口交付給鎮、鄉水利電力站(所)或市水利電力局按規定設立的經營管理機構,由市水利電力局主管。按水利工程行業管理有關規定,石堡自來水已設立經營管理機構,應由長嵌水管所負責管理。
二00八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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