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病疾判

《對病疾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對病疾判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無名氏
對病疾判
〈得甲為郡守,賜告養病,而出界歸家。法司科罪。甲不伏。〉
四岳咨命,九土司牧,功共理於伏熊,期得賢於建隼。淮陽臥理,聞汲黯之政譽;渤海行歌,美龔公之化洽。甲官忝列郡,未著能名,庭無致仕之蘭,院少延年之菊。漳濱臥疾,雖比跡於古人;潁川流譽,何顏於今吏。膏肓所及,知藥石之無施;肝膽具披,果祈求而有遂。賜告養疾,宜輟務於公庭;出境而行,何慢官於私第?斷非斥吏,欽漢相之高風;才不逮人,招尸祿之遄謗。予告賜告,議理懸殊,應為不為,自貽諸咎。不敬之罰,曷所逃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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