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法

對法,禪宗用語。對即對觀、對向;法指佛法佛理。是佛家的一種方法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對法
  • 出處:《哲學大辭典(修訂本) (上、下冊)》
禪宗六祖慧能特別加以提倡。強調傳法時“出語盡雙,皆取對法,來去相因”(《壇經》)。他一共提到三十六對,如天與地對,日與月對,暗與明對,有為與無為對,色與空對,邪與正對,痴與慧對,等等。認為在論及這些問題時要顧及兩方面,不偏在一邊,如說“暗不自暗,以明故暗,暗不自暗,以明變暗,以暗觀明,來去相因”。三十六對都用同樣的公式,無這邊也無那邊,不落邊際,一切皆空。在邏輯上趨於折衷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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