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棄符繻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對棄符繻判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無名氏
對棄符繻判
〈岐州參軍郭丹充計吏,在路遺棄符繻。及至大震關,贈令五千文。而符史胡有捉丹越度,告令取。隴州依狀詰罪。二人不伏。〉
漢陽故國,隴岑舊境,眷彼郭丹,效官茲邑,同元淑之計吏,比孫楚之參卿。而重關設險,是稱襟帶,因辨馬而方來,候鳴雞而載入。符繻且棄,雖有異於終軍;道德斯留,亦何慚於柱史?從茲經度,未失事宜,若論尹喜之辜,誰執伯陽之罪?胡有妄告,合抵刑書,在於二人,何所推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