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手工業的社會主義改造(1950年7月—1956年底)

由於中國工業基礎薄弱,手工業歷來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就其生產方式及發展現狀而言,它又是分散的,生產條件十分落後,不能使用新的技術。而且個體手工業作為小商品經濟,抵禦經濟風險的能力很弱,基礎是不穩固的。因此,新中國成立後,黨和政府在努力幫助手工業恢復和發展生產的同時,積極探索手工業者走向集體化的途徑。手工業生產合作是對個體手工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的主要形式。1950年7月召開的中華全國合作工作者第一次代表會議,明確了組織手工業生產合作社的目的是,聯合起來,湊集股金,建立自己的供銷機構,去推銷自己的產品,購買原料和其他生產資料,提高產品的數量和質量。1951年和1952年,全國合作社聯合總社先後兩次召開全國手工業生產工作會議,初步確定了組織手工業合作社的方針、步驟和方法。1953年11月至12月召開的第三次全國手工業生產合作會議,確定了對手工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的方針和政策。在方針上,是“積極領導,穩步推進”;在組織形式上,是“由手工業生產小組、手工業供銷生產合作社到手工業生產合作社”;在方法上,是“從供銷入手,實行生產改造”;在步驟上,是“由小到大、由低級到高級”。1954年6月,中央批准了這次會議的報告和計畫,各地採取切實措施貫徹會議精神,有力地推動了手工業合作化的進程。這一階段的手工業生產合作,主要是在全體成員自願的基礎上從供銷環節入手組織起來,社(組)員勞動積極性很高,發揮了組織起來的優越性。從1955年下半年開始,隨著在農業合作化問題上批判所謂“小腳女人走路”“右傾保守”思想的形勢發展,手工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也加快了步伐。到1956年底,全國手工業合作社(組)發展到10.4萬餘個,社(組)員達到603.9萬餘人,占全部從業人員的91.7%。至此,手工業由個體經濟向集體經濟的轉變基本完成,除了某些邊遠地區之外,全國基本實現了手工業合作化。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