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射牛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對射牛判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無名氏
對射牛判
〈萬年縣申王祚告侯明射牛。明疑狼入圈中齧牛,將弓射狼,誤中牛事。〉
三光赫赫,牛星紀於北方;八極悠悠,牛山建於東國。錢塘水上,遠浮金鎖之輝;蜀郡江前,遙沉石犀之影。豈止披蹄戴角,玉鞅華秋,南州聞果下之名,西域表花津之異。固以禮標極敬,大祀資於潔圭;易贊神明,引重憑於致遠。由是降茲綸綍,著彼科條,姜牙絕其鼓刀,庖丁息其遊刃。侯明鄉閭賤品,稼穡庸夫,常傳甯戚之經,久習高堂之法。西河資產,希十千而萬計;東州奔駿,方一日而千里。俄而野心興暴,縱目為災,引騂角之雕弓,控青筌之箭羽,異天弧之垂象,空法向狼之星,殊封禪之舊章,便為射牛之事。誤殺不禁,著自彝章,罪疑從輕,聞諸古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