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寢延部人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對寢延部人判
- 作者:無名氏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對寢延部人判
〈撫州別駕豆盧安舍正寢,延部人乙弗乾提享促公事,稟而後行。所由舉不法。安不伏。〉
豆盧安幸屬清泰,早襲衣冠,陪去獸而宣風,贊還珠而緝化。題輿就職,行聞仲舉之風;展驥臨人,坐振士元之躅。爰於正寢,延茅恥再槳茲部人,罕言承棵擊定私情,立喇但舉公事。乙弗乾既奉嚴命,稟蒸捆龍而後行,論情未越蜜兆射於古風,據理何乖於即事?王子之臨東海,雖未贈刀;盧君之撫南康,終其化鶴。所司妄舉,將有昧於條章;安既有推,蒸膠刪詞請從於緘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