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因醜致罪判

《對因醜致罪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對因醜致罪判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無名氏
對因醜致罪判
〈癸因醜致罪,所由欲科之。及醜自死,癸云:“罪人則亡,我更何若?”所由亦不知作何處分。〉
生諒不謹,法必繩愆,既三禁而無移,在五用而難捨。醜孽不可逭,鬼得而誅;癸戮出於身,官慢其業。雖天網不漏,亦未失刑;而職司是虧,攸宜坐罪。且罪有輕重,失亦降差,刑難變於一成,減可從其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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