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因醜致罪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作品名稱:對因醜致罪判創作年代:唐代作品體裁:散文作者:無名氏 對因醜致罪判〈癸因醜致罪,所由欲科之。及醜自死,癸云:“罪人則亡,我更何若?”所由亦不知作何處分。〉生諒不謹,法必繩愆,既三禁而無移,在五用而難捨。醜孽不可逭,鬼得而誅;癸戮出於身,官慢其業。雖天網不漏,亦未失刑;而職司是虧,攸宜坐罪。且罪有輕重,失亦降差,刑難變於一成,減可從其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