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回族人民宣言》,全稱為《中華蘇維埃中央人民政府對回族人民的宣言》。1936年5月25日中共中央以毛澤東主席的名義在延安發表的文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對回族人民宣言
- 別名:中華蘇維埃中央人民政府對回族人民的宣言
- 性質:文告名
- 日期:1936年5月25日
內容簡介
文中提出:當前抗日人民紅軍的西進,是回族解放的大好時機,並宣布在民族平等的原則基礎上,在回民地區建立回民自治政府,保護回民信仰自由,聯合回族武裝力量,成立“回民抗日軍”;取消軍閥、官僚和民團的一切苛捐雜稅,改善回民生活;發展回民的文化教育;回、漢兩大民族親密聯合起來,共同抗日,打倒日本帝國主義與漢奸賣國賊等7條政綱。此宣言對動員回族人民與各民族共同抗日,爭取民族解放產生過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