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主者不杖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對主者不杖判
- 作者:無名氏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對主者不杖判
〈甲卒,女子在堂,無主喪者,命同姓主之。喪者不杖,令女子杖。所由科失禮。〉
男主女生,則異其族;苴杖削杖,而別於儀。良無扈扈之嫌,用竭親親之道。承家有托,亦可詢於異門;繼代或虧,乃陳攝於同姓。甲年馳石火,光陰坐沉;訓絕金籯,允嗣非立。若敖之餒,固冥理而方嗟;鄧攸之謠,諒天道而多懵。桑弧靡設,詎憂嵇紹之孤;葛覃在辰,空有緹縈之類。謝庭窺雪,奏歌詠於常時;蔡氏知弦,輟娛歡於是日。三星尚阻,未及有行;五哭斯崇,奄嗟無怙。喪主既非棣萼,輯杖固屬摽梅。同切昊天,寧遺巽位,撫禮深達,將譴何憑?則予一人,諒斯取而不謬;惟刑三復,宜伏念於無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