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家大院

尋家大院

尋氏宅院被運城市人民政府列為第三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尋家的發起始於清代道光年間榮河縣(1954年8月15日,萬泉、榮河兩縣合併為萬榮縣)進士尋步月。尋步月是讀書改變命運的典型代表,尋家大院也是尋步月入仕後,尋家從黃河東岸的橫山溝寨子村搬到相鄰的劉村,在劉村蓋起的官邸豪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尋家大院
  • 地理位置:山西省運城市 
  • 所處時代:清代 
歷史沿革,歷史信息,

歷史沿革

尋氏宅院被運城市人民政府列為第三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歷史信息

尋家的發起始於清代道光年間榮河縣(1954年8月15日,萬泉、榮河兩縣合併為萬榮縣)進士尋步月。尋步月是讀書改變命運的典型代表,尋家大院也是尋步月入仕後,尋家從黃河東岸的橫山溝寨子村搬到相鄰的劉村,在劉村蓋起的官邸豪宅。
稟賦 尋步月的父親尋金材是本鄉農夫。尋家在尋金材時窮困不堪,“窮徒壁立,餬口不給”,但尋金材卻是個頗有眼光的農民,他對兒子尋步月的訓示是:“汝能讀書上進,吾雖貧何憾!”尋步月果然上進,加之稟賦異於常人,年少就卓顯才華,十二歲時立志:“將來富貴功名,或難預定;惟學以好人,則權由己操。”尋步月從生員起考中舉人、進士,一路擔任戶部主事、諫官、鹽運史等職,兢兢業業、克己奉公,多有建樹、仕途順利,而且經歷很多難事皆因有先見之明得以避禍,因此官場聲望頗高。後來,尋步月為朝廷賞識,被任命為福建鹽運史,以正氣凜然、不畏權勢、明察秋毫、廉潔奉公得名。縣誌中對尋步月在福建任職時的功績有詳細記載。當時,福建鹽務積弊較重、疲軟混亂。步月履新後,革除時弊,清理積案,整頓鹽綱,奏請減負,經過整頓使福建當地鹽商界得以重新振興。尋步月主持鹽政時,同時還兼任福建省撫台主管刑獄和官員考核的按察使,他勤於政務,公正廉明,案不積卷,有口皆碑。莆田縣某監生為了賴債報假案,被查實追究時,又誣告清廉剛正的縣令劉家達包庇盜賊,護撫據情彈劾了劉家達,致使劉官職被罷免。尋步月以為案情可疑,言稱“尋某官可不作,此案必須複審”,反覆清查了40餘晝夜後,終於使案情真相得以大白,劉家達最後以官復原職。
尋步月生有五子,皆有才幹,分別為尋鑾績、尋鑾煒、尋鑾泰、尋鑾慶、尋鑾晉。《榮河縣誌》中在“名賢”和“孝義”人物中居然詳細記錄了尋家祖孫三代共6人的事跡。分別是《榮河縣誌?名賢?清》人物中的尋步月,及尋步月的三個兒子:長子尋鑾績、五子尋鑾晉、次子尋鑾煒;《榮河縣誌?孝義?清》人物中的尋金材(尋步月父)、尋鑾泰(尋步月三子)。一縣縣誌中能有一家祖孫多人得到宣揚彰善,實屬罕見,這恐怕有賴於尋家在孝義和為官上的良好聲望。與尋步月無論是任京官還是地方官,都表現都堪稱優秀一樣,其諸子也歷充要差,成為優秀的“官二代”。他們或奉旨查辦、巡視,或為官陝西扶風、潼關,河北懷安、南皮等地皆得廉能之聲。長子尋鑾績任扶風縣令時,巧斷“蜈蚣案”,為民婦洗冤。次子尋鑾煒奉旨查案,為山西太谷一民婦鳴冤昭雪,當地百姓並據此事編成戲劇《豬血計》,頌揚其功德。五子尋鑾晉在任南皮兩年多,治縣有方、功績卓著、民賴大利,調離時,南皮百姓三次赴直隸省呈請將其留任。尋鑾晉因其一心為公,積勞成疾,夜不能寐,年僅四十就英年早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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