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借款審計是對向銀行借入購建零星固定資產或對固定資產進行大修理的各種借款進行的審核、稽查。
主要內容有:(1) 各項專用借款計畫的編制依據、借入額、用途及還款的資金來源是否真實可靠。(2) 各項專用借款的使用方向及數額是否合理,是否貫徹了專款專用的原則。(3) 專用借款的財務收支及項目建成後的經濟效益情況。(4) 專用借款是否按期歸還借款本息,還款的來源是否符合規定,即歸還更新改造借款和大修理借款的資金來源,應是企業借款後逐漸提留的更新改造基金和大修理基金; 歸還其他專用借款的資金來源,應是動用借款購建新增固定資產投產後增加的利潤或應繳納的銷售稅金。(5) 某項專項借款數額,有無超過用該項借款進行的已完工程的支出總額的情況,超過數是否以專用基金歸還,檢查有無錯用利潤、應繳的折舊基金、應繳納稅金歸還。審查未用的結餘資金,了解帳實是否相符,揭發私人侵吞未用結餘物資等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