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學習共同體是以自願為前提,以“分享(資源、技術、經驗、價值觀等)、合作”為核心,以共同願景為紐帶把學習者聯結在一起,進行互相交流和共同學習的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專業學習共同體
- 前提:自願
- 核心:分享、合作
- 根本目標:教師專業發展
基本定義,早期定義,寬泛定義,分析基礎,統一定義,
基本定義
與一般意義上的學校學習組織群體不同,專業學習共同體是以教師專業發展為根本目標,緊緊圍繞學生學習需要和教學的實際困難與問題,使教師承諾共同的理念與目標,並承擔責任、相互支持、共享經驗、協同學習的組織。
早期定義
寬泛定義
將其解釋為學校中的教師和管理者持續不斷的追求和分享學習,目的是提升自身專業人員有效性,使學生從中獲益。
分析基礎
將其具體分為三類:
一類把其看作將課堂實踐拓展到共同體中,充分利用共同體的物力和人力資源;
一類認為是將共同體資源引入學校來提高課程;
一類認為它意味著學生、教師和管理者相互作用參與學習。
由此,也就形成最初對不同專業學習共同體形式的分類:教育者的專業共同體;教師與學生的專業學習共同體;所有者(家長、學校和社區)的專業學習共同體。
統一定義
1997年,美國西南教育發展中心(Southwest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Laboratory) 首次發表了關於專業學習共同體的描述和介紹專業學習共同體是由具有共同理念的管理者與教師構成的團隊,他們致力於促進學生的學習,並且是進行合作性、持續性的學習。作為一種組織形式,專業學習共同體被認為是促進教職工發展的有力途徑,並成為學校變革與改善的有效策略。
此後,SEDL在與阿帕拉契教育中心(Appalachia Educational Laboratory)的合作下制定出“專業學習共同體問卷”,將其劃分為五個主要維度:
支持與共享的領導;
共同的價值觀與理念;
合作性學習及其套用;
支持性條件;
個人實踐的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