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興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是寶興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興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 辦公地址:寶興縣穆坪鎮沿江路31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負責擬訂全縣城市管理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以及重大複雜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
(三)負責市容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整治中心城區城鎮開發邊界(靈關鎮、穆坪鎮)範圍內影響市容市貌的行為。負責城市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和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運、處理工作。指導、協調城市建築垃圾運輸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環衛設施審查驗收工作。負責全縣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四)中心城區城鎮開發邊界(靈關鎮、穆坪鎮)範圍內行使以下行政處罰權及相應行政強制權:
1.行使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及相應行政強制權。
2.行使城鄉規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應行政強制權。
3.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應行政強制權。
4.行使生態環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城市道路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和惡臭污染等行政處罰權。
5.行使市場監管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定戶外廣告、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行政處罰權及相應行政強制權。
6.行使水利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等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行政強制權。
(五)承擔縣政府指導全縣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的職責。
(六)承擔全縣城市智慧化管理綜合評價工作職責,推動城市運行管理“一網統管”。
(七)行使中心城區城鎮開發邊界(靈關鎮、穆坪鎮)範圍內大型戶外廣告和招牌設定、臨時占道施工和城市生活垃圾清運處理、城市建築垃圾處置處理等行政審批職責。
(八)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室。負責機關政務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擬定全縣城市管理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綜合性報告、檔案的起草工作和史志編纂。負責機關辦文辦會、文書檔案、信息調研、信息化建設、目標管理、對外聯絡、對外宣傳、印章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車輛管理、固定資產管理、機關耗能、值班管理等工作。負責建立和完善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和監督實施。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信訪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機關政府採購、招投標、非招標採購工作。負責機關愛國衛生、保密保衛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做好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制定機關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擬訂機關和所屬單位年度財務計畫和會計預決算工作,綜合管理機關的各項財務活動和資金分配使用,監督、指導所屬單位的財務活動。負責機關固定資產登記、溢損、轉移、報廢處置的賬務管理,指導所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貫徹落實收支兩條線的有關規定,規範機關和所屬單位行政性收費和罰沒收入的收繳工作。負責協調行政事業性收費立項、報批工作。負責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資料的綜合統計、經濟信息、經濟指標等的統計分析。負責機關財務印章管理和財務檔案管理。
(二)執法監督股。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重大行政決策和行政規範性檔案等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組織研究本系統重大綜合性政策問題。參與縣委、縣政府有關城市管理及執法重大決策和行政體制改革的調研工作。負責本系統的普法宣傳、諮詢及執法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執法證件的申領和執法文書的管理,負責指導、監督及協調所屬執法機構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城市管理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實施監督和查處糾正。負責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落實和案件質量評審。負責適用行政處罰一般程式的處罰決定的審查及重大行政處罰的聽證工作。負責辦理全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及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有關事宜。負責制定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鄉(鎮)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大型戶外廣告及招牌設定、臨時占道施工、城市生活垃圾清運處理、城市建築垃圾處置處理等行政審批事項的具體辦理及政務服務中心視窗工作,協調推進“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審核、審批等及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對中心城區城鎮開發邊界(靈關鎮、穆坪鎮)範圍內戶外廣告和招牌設定及其相關活動的管理。承辦縣政府公布的其他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三)市容環衛和城鄉環境治理股。負責城市市容環境綜合管理事項的承辦、交接、協調工作,負責起草全縣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標準及規範性檔案,擬訂環境衛生管理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和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運、處理工作,負責城市建築垃圾運輸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移交管理的環衛設施的審查、驗收接收工作,負責環境衛生方面的專題調查研究相關工作。參與創建文明城市、衛生城市的相關工作,負責全縣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擬定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方案、年度計畫。負責貫徹執行《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組織協調全縣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擬訂全縣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相關標準、年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對全縣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進行指導。指導全縣各級各部門建立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長效工作機制。
領導分工
姓名:彭正均
職務:寶興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
分工:主持局全面工作
姓名:羅路秸
職務:寶興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執法大隊(局機關以及靈關鎮部分)、執法監督股、垃圾填埋廠、市容環衛和城鄉環境治理股(城鄉環境治理部分)
姓名:張磊
職務:寶興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綜合室、執法大隊(穆坪鎮部分)
姓名:朱本清
職務:寶興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三級主任科員
分工:市容環衛和城鄉環境治理股(市容、環衛、市政部分)
辦公地址
寶興縣穆坪鎮沿江路3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