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清縣農業局

寶清縣農業局

寶清縣下屬職能部門,負責貫徹國家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國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起草我縣農業、牧業、漁業、農機等農業各產業的法規、規章草案。監督有關農業法規的執行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清縣農業局
  • 總部:寶清縣
  • 性質:政府機構
詳情說明
(二)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研究擬定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有關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大宗農產品流通、農村信貸等政策建議。
(三)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意見;指導、扶持農業各產業的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指導、監督“減負”和農民籌資籌勞管理、土地承包管理及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
(四)研究制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組織推進農業產業化工作;負責農業特色經濟開發的綜合、協調工作;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貫徹落實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研究制定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五)組織協調全縣菜籃子工程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農藥的許可及監督管理;依法負責漁船、漁機、網具的監督管理;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開展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起草植物、水生動植物防疫和檢疫的法規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植物、水生動植物防疫檢疫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植物、水生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對縣內植物、水生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水生動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擔境外引進農作物種子(種苗)檢疫審批工作。
(七)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八)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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