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清縣發展和改革局

寶清縣發展和改革局

2012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的關鍵的一年。我局堅持以縣委十五屆一次全委(擴大)會議精神為指導,以打造“兩地一城一體系”為重點,以“產業項目建設年”為統領,大力拓展發展空間,強化載體建設,以項目帶動為抓手,推動國民經濟和社會持續、平穩、較快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清縣發展和改革局
  • 所屬地區:寶清縣
  • 屬性:政府機關
  • 局長:王雲峰
機構職責,其他事項,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機構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對年度計畫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提出解決計畫執行中存在問題的對策和建議;負責監測全縣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
(二)負責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計畫,承擔限下項目審批、核准和限上項目的申報職能,並根據國家投資方向組織協調項目資金的落實工作。下達年度基建項目開工報告,負責限額內或上級發展改革部門授權對基本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配合上級發展改革部門完成權屬內項目計畫法規的實施。負責編制和下達政府投資項目年度計畫,安排縣本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建設項目;負責監督檢查政府投資項目的計畫執行和組織實施情況;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實施過程進行稽查,牽頭組織政府投資項目的竣工驗收等工作;按規定指導和協調全縣項目招投標工作。
(三)擬訂全縣能源發展戰略、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制定全縣中長期煤炭、電力、新能源等各能源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能源各專項規劃與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其它行業規劃的銜接平衡;負責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業管理;負責能源行業的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重大示範工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能源各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保障,負責能源預測預警及信息發布,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
(四)擬訂全縣產業結構調整及重大項目建設規劃、區域布局規劃,組織行業主管部門實施行業計畫、規劃及項目建設;擬訂全縣項目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根據產業政策結合寶清實際,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完成項目的可研、論證、諮詢立項等前期工作,落實項目法人,負責全縣項目庫建設。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全縣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擬訂全縣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負責相關工作。
(五)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寶清縣發展和改革局(寶清縣物價監督管理局)
主要領導
局 長:裴振同電話:5433118
支部書記:宋 毅電話:5417366
煤電路開發委員會綜合辦主任:馬景義電話:5431105
副局長:林灼濤電話:5155170
副局長:李召福電話:5155170
總經濟師、大項目辦主任:劉曉羽電話:5422303
經濟信息中心主任:柳楊 電話:5424632
機構職責
(一)並對年度計畫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提出解決計畫執行中存在問題的對策和建議;負責監測全縣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受縣
(二)負責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計畫,承擔限下項目審批、核准和限上項目的申報職能,並根據國家投資方向組織協調項目資金的落實工作。下達年度基建項目開工報告,負責限額內或上級發展改革部門授權對基本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配合上級發展改革部門完成權屬內項目計畫法規的實施。負責編制和下達政府投資項目年度計畫,安排縣本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建設項目;負責監督檢查政府投資項目的計畫執行和組織實施情況;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實施過程進行稽查,牽頭組織政府投資項目的竣工驗收等工作;按規定指導和協調全縣項目招投標工作。
(三)擬訂全縣能源發展戰略、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制定全縣中長期煤炭、電力、新能源等各能源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業管理;負責能源行業的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重大示範工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能源各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保障,負責能源預測預警及信息發布,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
(四)擬訂全縣產業結構調整及重大項目建設規劃、區域布局規劃,組織行業主管部門實施行業計畫、規劃及項目建設;擬訂全縣項目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根據產業政策結合寶清實際,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完成項目的可研、論證、諮詢立項等前期工作,落實項目法人,負責全縣項目庫建設。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全縣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擬訂全縣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負責相關工作。
(五)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承擔全縣水庫移民安置和後期扶持工作。
(六)負責全縣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負責匯總分析全縣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七) 貫徹執行國家價格工作方針政策;擬訂全縣價格調控目標;負責全縣價格宣傳工作;承擔全縣價格調控和監督管理責任;負責建立全縣價格監測體系;監測、預測、分析全縣價格總水平變化情況;發布價格信息和價格公告;根據市場價格動態,提出運用價格調節基金等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調控市場、穩定價格的措施和建議,並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擬訂地方性價格管理的規章制度草案;監督指導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貫徹實施。
(八)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制定縣管商品價格和收費價格、作價原則和辦法;必要時向上級價格主管部門申請採取提價申報、調價備案、差率控制、最高限價和最低保護價等價格干預措施,制定應急預案,遏制價格突發事件;制定縣管收費項目和標準;發放、審驗《收費許可證》;對全縣各業務主管部門以及本地區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執行價格政策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罰;對政府管理的商品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以及經營性收費標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罰。
(九)負責組織指導全縣農產品、工業品和重要服務項目成本調查;承擔對縣管商品和服務價格定價成本監審工作;負責涉案物價格鑑證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等日常工作;在縣價格調節基金領導小組領導下,積極扶持我縣主要副食品生產基地建設,應對突發性價格變化,切實穩定市場價格。
(十)負責推進縣域經濟發展及區域內國營農場與地方經濟技術合作事宜,承擔駐寶中省直企事業和境內國營農場與地方經濟發展的綜合協調、指導、調研、考核等工作。
(十一) 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二) 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縣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縣政府投資項目招標投標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
(十三) 負責歸口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
(十四) 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

(一)與縣糧食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編制全縣糧食流通及倉儲設施建設計畫,負責爭取國家建設項目的投資,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縣糧食局受縣政府委託,負責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編制全縣糧食總量平衡和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提出全縣糧食流通及倉儲設施建設計畫。
(二)與縣煤炭生產安全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煤炭生產安全管理局負責組織制定全縣煤炭生產安全規劃,參與制定煤炭生產開發規劃;負責煤礦改擴建項目核准、初步設計審查和主體工程竣工驗收的申報工作。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煤礦新建項目核准、初步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的申報工作。

內設機構

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物價監督管理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國民經濟綜合辦公室
(二)項目管理辦公室
(三)大項目辦公室
(四)縣域經濟辦公室
(五)社會發展辦公室(經濟貿易辦公室)
(六)農村經濟辦公室(水庫移民辦公室)
(七)監督檢查辦公室
(八)收費管理辦公室
(九)價格管理辦公室
(十)成本調查辦公室

現任領導

局長:王雲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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