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應縣水務局

寶應縣水務局

寶應縣水務局,是寶應縣政府管理水務工作的職能部門,依法對全縣的防洪排澇、供水、排水、用水、節水、污水處理和回用、水資源保護等實施一體化管理。組織制定全縣水務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縣防汛防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應縣水務局
  • 性質:政府機構
  • 上級部門:寶應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江蘇省揚州市
單位概況,主要職能,職能科室,基層單位,主要榮譽,現任領導,地理位置,

單位概況

主要職能

(一)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涉水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組織擬訂全縣水務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實現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二)組織制定全縣水務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全縣主要河道、湖泊和區域的綜合治理規劃,水資源保護、防洪排澇、供水、節水、水土保持等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中有關涉水項目的論證工作。
(三)承擔縣防汛防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城市防洪,防治水旱災害。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防旱工作,對骨幹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防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縣防汛防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務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水文工作。
(四)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組織制訂全縣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計畫,最佳化水資源配置,制定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歸口管理全縣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擬定各行業節水用水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推廣節水新技術、新產品,指導和推動全縣節水型社會建設;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水資源有償使用等制度,組織發布全縣水資源公報。
(五)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監督實施;監測河湖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並監督實施;按規定實施飲用水水源管理和保護;負責入河排污口設定和城市排水的審批和監督管理;組織發布全縣水質通報。
(六)負責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依法協調和處理水事糾紛、查處水事案件;負責法律、法規等確定的水行政性規費、水利工程水費及其他涉水規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
(七)負責城市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等設施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指導鄉鎮污水處理工作;組織實施區域供水、農村飲水安全工作;負責供、排水等涉水事務的行業管理。
(八)負責組織縣域骨幹水利工程項目的前期工作,審查縣域水工程建設重點項目設計,並組織重點工程項目的實施;組織實施重要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督;負責全縣水利建設的行業管理,監督管理水利建設市場;編制、審查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依法負責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九)指導全縣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節水灌溉、河道疏浚整治等工程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組織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全面加強農村水務服務體系建設。
(十)組織指導全縣各類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流域和區域性河道、湖泊及灘涂的治理和開發利用;負責縣屬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和城市主要河道的日常管理,監督指導鎮村河道管護工作;承擔水利工程移民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水務系統財務會計和審計工作;負責有關水利資金的計畫、使用、管理及內部審計監督;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涉水價格、收費等方面的政策;研究提出水務投入機制和籌資政策;負責水務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監督;指導全縣水務綜合經營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水務科學技術的研究和推廣;貫徹水務行業質量技術標準和水務工程規程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水務信息化工作。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能科室

內設辦公室、監察室、財務審計科、水政水資源科(掛“行政服務科”牌子)、農村水利科、工程管理科、給排水科、規劃計畫科(掛“基本建設科”牌子)等部門。

基層單位

下轄14個基層水務站、4個灌區管理所和京杭運河管理處、水利建築安裝工程處、水利技術推廣中心、城市河道管理處等單位。

主要榮譽

多年來,寶應縣水務局始終堅持把爭創省、市文明行業和省水利系統文明標兵單位作為全局工中心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創建工作規劃,精心組織,紮實開展各項創建活動,推動各項業務工作深入開展,取得顯著工作成效,2009年被縣政府通令嘉獎,2011年榮獲縣“上爭國資創新突破金牌獎”,2009-2010年度被江蘇省水利廳評為全省水利系統文明標兵單位,先後獲評揚州市文明行業和江蘇省創建文明行業先進行業。

現任領導

局長:羅健

地理位置

位置信息:江蘇省揚州市寶應縣蘇中中路。
寶應縣水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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