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塔區財政局

寶塔區財政局是寶塔區政府部門,負責編制全區年度政府預、決算草案。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年度政府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政府決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寶塔區財政局
  • 所屬單位:寶塔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寶塔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市財稅發展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擬定全區財稅發展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執行。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有關政策調整和資金籌措意見。
(二)貫徹執行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和稅收調整政策,研究制定區內有關稅收政策及稅收政策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編制全區年度政府預、決算草案。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年度政府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政府決算。
(四)負責全區收支預算執行工作。負責全區部門預決算編制、審核批覆及支出經費標準制定工作。負責全區政府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
(五)負責全區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稅收入,管理財政票據。
(六)負責制定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負責全區國有資本收入的收繳和支出管理。
(七)負責制定全區政府性基金預算制度和辦法,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區政府性基金預決算草案。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區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全區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組織協調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工作。
(九)組織制定全區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區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
(十)負責制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和全區統一規定的資產配置標準,並監督執行。
(十一)負責制定全區政府採購相關制度,依法對政府採購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全區政府性資金的分配、撥付、監督和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農村綜合改革和農業綜合開發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全區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統一管理政府性債務,參與涉外債務等國際談判,按規定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
(十五)負責制定全區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等相關制度。牽頭負責建立健全政府購買服務制度,監督、指導各類購買主體依法開展購買服務工作,做好政府購買服務的資金管理等工作。
(十六)負責全區煤炭企業銷售計量,強化煤炭稅費征管。
(十七)負責財政性投資項目評審。對財政性投資項目的工程概算、預算和竣工決(結)算進行評估與審查,以及對財政性投資基本建設、技術改造、國土資源勘探項目的評估、審查、諮詢及後評估工作等。
(十八)負責全區會計管理工作。宣傳貫徹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組織會計人員培訓,實施內部控制規範和會計信息化,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
(十九)負責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財政收支預算執行情況、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和會計信息質量等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強化財政監督管理。
(二十)負責財政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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