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美功利性

審美功利性是審美對人的生存、發展和精神、價值的功利性質。足審美與人的價值關係的體現。古希臘德謨克利特認為快樂和不適取決於事物對人有利與有害之間的界限,蘇格拉底認為事物實現它對人的功用的目的便同時是善的又是美的。德國費歇爾認為在具有思想傾向性的時代里,很難把倫理的利害之情排除出美和美感。中國孔子認為藝術合乎“禮”的善的,能起“興”、“觀”、“群”、“怨”作用的才是美的。

魯迅指出人類以為美的東西,就在於它對人的生存、鬥爭有用有意義,功用由理性而被認識。審美活動是伴隨著求知、求善、求美和求得精神愉悅的思想、情感活動,是具有一定社會內容的價值活動,它排除直接的狹隘的物質實用功利目的,也排除狹隘的非理性的政治、經濟功利目的,但在其根柢里與人類生命活動、生存、發展有著內在的必然的、血肉相通的關係,只有當事物對人有肯定的精神價值,對人的生存、發展有益無害,能給人以理智的啟迪,美的享受和喚起人的精神愉悅,才能引起人的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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