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寨是防守用的柵欄,通常是軍事上常用的一種障礙物,古時多用削尖的竹木或枝杈,現多用鐵蒺藜等做成。舊時駐兵的營地。也可以用來形容村莊。明末當時中原地區社會矛盾尖銳,猶如浸透油脂的一堆乾柴,只要星星之火,就會烈焰沖騰,而澠池渡河的起義軍正是這星星之火。起義軍在中原接納新生力量,迅速壯大,到崇禎七年底,起義軍大小七十二營擁有二三十萬之眾,遍布宛、洛、梁、宋、陳、蔡等廣大區域。 ② 各地“土寇”也乘勢蜂起,殺人越貨,無所不為。 比如康熙《西平縣誌》記載:“(崇禎)七年,土寇肆起,有盛之友、沈萬登、張五平、郭三海、侯鷺鷥等先後聚眾官號,分掠州郡。 “流賊”奔突殺伐,“土寇”四出擄掠,中原已無寧日。 面對如此嚴峻的形勢,各地豪紳階層開始修築寨堡。 由於史料的限制,我們已經不可能準確統計當時的寨堡數量及其地域分布,但從傳世的地方文獻還是可以窺見其大致風貌。
分類
從修築的主體及其政治傾向來看,這些寨堡可以大致分為兩類:正統性的紳士寨堡和叛亂型的土寨。 前者為廣有田產的鄉村富戶所修築。 因為明代中期以後紳權的極度膨脹、里甲制度的弊端以及晚明的賦役加派,布衣百姓很難守住財富,所以其時的鄉村富戶多為鄉紳、生員及其親戚。 後者指由鄉村叛亂者主導的寨堡。 他們往往出於社會下層,貧苦窮愁,趁亂結夥劫掠。 他們或者選擇險要山寨以為巢穴,或者鳩占鵲巢,攻取紳士寨堡以為居所。 這兩類寨堡勢力之間相互攻殺,經歷了一個複雜的此消彼長的過程。
紳士寨堡
早期的寨堡主要由紳士所修築,我們通過一些個案來了解明末中原紳士築寨的一般情形。杞縣東北有西肥寨(今名西寨),崇禎十年由當地紳士秦夢熊、秦升父子創築寨堡,歷時半年有餘,至崇禎十一年夏完工。 秦夢熊撰文記其事:“會朝廷下堅壁之令,邑侯思捐俸勸築,升謀於邑侯,願舉吾家所有以從事。 余乃傾所儲粟貳千石,度地鳩工,量版築而授食,全活河朔流遺數千口。 創始於丁丑冬,至戊寅夏始告竣。 邑侯匾其額曰:伍肥岳鎮,南門曰迎衛,北門曰拱障,周回貳里余,其城基所坐落出相鄰者,余皆以他壤償之。” 這段文字提供了豐富的信息,秦家出粟二千石以築寨,寨牆所占耕地田產也由秦家置換賠償,可見秦夢雄富有錢糧,廣有田產。 如此巨富,自然無需鄉民捐助以築寨,所以,秦夢熊自豪地說:“吾家竭財而築之,吾家竭力而守之。”西肥寨修成不久,“適西商載大炮二十尊並扶郎擊百子銃游江淮,乃以百餘金留之。 邑侯又分炮手數人教習施放,種種如法爾。”因為有西洋火炮、百子銃等先進的武器,叛亂者輕易不敢侵擾,西肥寨同杞縣城互為犄角,成為一方保障。 文中“全活河朔流遺數千口”一句應引起特別的關注,西肥寨工程歷時半年有餘,“河朔流遺數千口”勞作半年有餘,足以把一個“周回貳里余”的寨子修築起來。 也就是說,西肥寨牆的修築在很大程度上是借力於外來的流民,無關乎本地鄉民。 接下來的疑問是:秦氏為什麼不用他們的鄉鄰來修築寨堡? 這有兩種可能,一種是他們大多已經背井離鄉,無從參與西肥寨的修築;一種是他們同富甲一方的秦氏有著種種的嫌隙,不願參與西肥寨的修築。 無論哪一種情況,都可以推斷,秦氏與其鄉鄰之間不是一種相互依賴的和諧關係,而是一種疏離的關係。
土寨與土寨秩序
所謂土寨,即地方叛亂者“土寇”的巢穴,是“土寇”之寨的簡稱。李宏志所描述的寶豐土寨情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邑(指寶豐縣)土賊,起於崇禎六七年間。 內則仍歲旱乾,外則流賊震儆,虓暴奸黠,幸亂志得,糾合嘯聚,剽行旅,劫村落。 而鳩鵠餓殍,計束手待斃,無寧黨同反可幸生。 蔓延滋長,盈野巢窟。 而西山堽窯、香爐垛、娘娘山諸賊,憑據險阻,勢更鴟張。” 寶豐一縣如此,它縣大致相似,如遂平縣,“時明崇禎十年,郭三海等據西山平頭垛,各聚眾逾萬,焚殺擄掠,慘於流賊。 侯鷺鷥等據東鄉小河灣,各聚眾數千,士民朝暮自危” 。 這裡所說的土寨,無論是“土寇”憑據險阻的寶豐西山堽窯、香爐垛、娘娘山,還是遂平的平頭垛,都應該是形勢險要、易守難攻的山寨,可見,不同於防禦性的紳士寨堡,土寨勢力多選擇形勢險要之處以為巢穴,而很少費時費力地去修築防禦性的寨堡。 這是明末早期土寨的主要形態,類似於《水滸傳》中所反映的宋元時期的山寨。
侯家寨介紹
侯家寨遺址位於淮河以南約60千米處的安徽省定遠縣七里塘鄉袁莊村,為新石器時代台形遺址,面積3萬餘平方米,1977年春發現,1985年春和1986年秋進行了兩次發掘,揭露面積375平方米。遺址堆積可分為兩期。對於侯家寨兩期遺存屬性的認識,學術界經過多年探討,認為:一期應屬於距今7000年左右的雙墩文化,二期文化面貌暫不清晰。
文化屬性
第一,認為侯家寨遺存一期和二期文化面貌上有所不同,應屬於不同文化類型。早在1988年,楊立新提出侯家寨晚期和古埂下層應是同一類型的文化遺存,而侯家寨早期和古埂下層應是同一文化遺存的兩個連續發展階段。1989年,嚴文明先生認為“在安徽東北塊,較有代表性的文化類型早的有定遠侯家寨下層及蚌埠雙墩等,晚的階段有侯家寨上層和肥西古埂下層”。何長風認為安徽江淮地區至少有五個原始文化類型,即侯家寨下層為代表的文化(可稱侯家寨類型)和古埂下層和侯家寨上層為代表的文化類型等。1999年,朔知將安徽淮河流域發現的不晚於公元前6000—前4000年的遺址分為三期:一期為小山口一期文化;二期有古台寺一期文化、雙墩下層文化等;三期有石山子一期、雙墩上層、侯家寨一期等。
第二,認為侯家寨一期和二期分屬兩種不同的考古學文化。1993年,吳加安等提出石山子文化,認為鹿邑武莊一期,以及淮河沿岸如蚌埠雙墩、侯家寨一期有一些與石山子相似或相近的因素。2003年,張文軍將侯家寨一期及武莊一期納入江淮地區同一考古學文化系統,同時提出武莊二期文化,侯家寨二期屬於武莊二期文化。
第三,認為侯家寨一期和二期作為一個整體,同屬於一種類型或一種文化。
第四,從侯家寨文化到雙墩文化,侯家寨遺存一分為二。
對於侯家寨遺存的文化屬性,影響比較深遠的是侯家寨遺址發掘者闞緒杭的觀點。他在1991年“蘇魯豫皖考古座談會”上首次提出侯家寨文化,1993年正式刊文並將其分為四個階段。這四個階段分別以蚌埠雙墩、侯家寨下層、石山子、侯家寨上層為代表,他強調“雖然侯家寨一期、二期同屬於侯家寨文化,但卻是不同的發展階段,文化面貌上有部分連續性但又存在很大的不同”。
遺存特徵
侯家寨遺址為一座新石器時代台形遺址,共分為4個地層,發現5個灰坑、3處殘居住面。根據地層堆積和對出土物的整理分析,可以將侯家寨遺存分為兩期:③層和④層為侯家寨一期,①層、②層、灰坑和居住面為侯家寨二期。侯家寨二期出土遺物有石器、獸骨和骨器、陶器等。石器數量不多,多為石錛,少量為石鏟和石斧。出土的動物骨骼較多,種類有豬、狗、鹿、龜、鱉、鳥、螺、蚌等;骨器和角器數量均較少,僅有尖狀器等。一期流行的鹿角鉤形器二期基本不見,一期的骨針、尖狀器二期少見。這應和生產方式的轉變有一定的關係。侯家寨二期出土陶器最為豐富。陶器以夾砂陶為主,泥質陶次之,夾蚌陶較少。陶色以紅褐色為主,橘色或暗紅色的彩陶次之,少量為黑色或外紅內黑。陶器多素麵,紋飾以弦紋、指切紋、捺窩紋、戳刺紋、刻劃紋、鏤孔等。器耳、蓋紐發達,流行鳥首形器耳。圈座形鈕、尖頂出沿形鈕、角形鈕等。彩陶紋飾豐富,多在口沿或器身飾紅色彩帶,折線紋、水波紋、勾連雲紋、網狀紋、幾何紋等最為常見。陶器流行三足器、圈足器、平底器,有部分圜底器。器形有鼎、豆、缽、罐、釜、碗、盂、盆、甑、壺、傘形器蓋、陶紡輪、陶球等,其中以鼎、豆、缽、罐、盂等器物最為典型。
文化的命名
根據夏鼐先生考古學文化命名的原則,以首次發現的典型遺址小地名為名,且具有一組與其他已知文化區分開來的器物群,有一定的分布範圍,並有一處代表性遺存。侯家寨遺址1985年春和1986年秋進行兩次發掘,1989年9月簡報發表。1991年“蘇魯豫皖考古座談會”上正式提出侯家寨文化,認為侯家寨出土器物具有很強的自身特徵,內涵豐富,且具有一定的分布範圍,是一個新的文化類型,即侯家寨文化。鹿邑武莊遺址發掘於1990年,簡報發表於2002年。2003年,張文軍等撰文將武莊二期、侯家寨二期等分布於淮河流域、面貌特徵獨特的考古學文化稱之為“武莊二期文化”。根據考古學文化命名原則,侯家寨發掘時間和簡報發表時間均早於武莊,侯家寨文化命名的提出也早於武莊二期文化。侯家寨遺址分布在文化區的中心地區,文化因素典型而豐富,武莊遺址考古材料尚顯單薄,地處文化區分布西部邊緣,並含有較多的外來文化因素,典型性不夠突出。
古籍解釋
康熙字典
【寅集上】【宀部】 寨 ·康熙筆畫:14 ·部外筆畫:11
《廣韻》豺夬切《集韻》《韻會》士邁切《正韻》助邁切。與砦同。《廣韻》山居以木柵。《集韻》籬落也。或作柴,柴柵。通作寨塞,羊棲宿處也。
又《廣韻》蘇則切《正韻》《韻會》悉則切,音塞。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