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遠縣國家稅務局(寧遠縣國稅局)

寧遠縣國家稅務局

寧遠縣國稅局一般指本詞條

寧遠縣國家稅務局於1994年10月由原寧遠縣稅務局分設而成,現有在職人員123人,其中:黨員105人,大專以上文化111人,擔負全縣17個鄉鎮國有(集體、私營)企業及個體工商業戶的稅收征管。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寧遠縣國家稅務局
  • 成立時間:1994年10月
  • 總部地點:寧遠縣
  • 員工數:123 人 
機構簡介,工作職能,各單位工作職責,舜陵稅務分局,辦公室,綜合業務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計畫統計科,辦稅服務廳,稅源管理科,信息中心,稽查局,

機構簡介

寧遠縣國家稅務局於1994年10月,由原寧遠縣稅務局分設而成,現有在職人員123人,其中:黨員105人,大專以上文化111人,擔負全縣17個鄉鎮國有(集體、私營)企業及個體工商業的稅收征管。
寧遠縣國家稅務局共分設11個獨立科室,其中,8個內設科室,包括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綜合業務科、計畫統計科、辦稅服務廳、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一個派出機構:舜陵稅務分局,一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一個下屬機構:稽查局。

工作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稅源和上級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確保完成稅收任務;充分發揮稅收調控功能,促進經濟發展。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複議、訴訟和賠償工作。
(六)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審計、裝備管理、基本建設、政府採購、資產管理、機關日常財務和綜合保障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及教育培訓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級國稅局(分局、所)領導班子。
(十)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基層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本局管轄範圍內的稅收稽查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四)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五)承辦上級國家稅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各單位工作職責

舜陵稅務分局

負責轄區內納稅人的稅收管理,涉稅事宜的調查,報批,稅收日常檢查,納稅評估,稅收政策的宣傳,輔導,個體工商業戶的評稅,定稅,稅負調整,漏征漏管戶的清理等工作。

辦公室

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綜合性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後勤保障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相關涉稅信息公開工作;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綜合業務科

負責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貫徹實施及諮詢答疑,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實物管理,受理稅務行政複議、稅務行政訴訟、稅務行政賠償等稅收法律事務。

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工資福利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教育培訓、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等工作。

監察室

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黨風廉政建設、 執法監察“兩權”監督、糾風、信訪舉報調查、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等工作。

計畫統計科

負責稅收計畫的編制、上報、分配和下達,稅收會統,金庫對帳、退庫、退稅,票證、欠稅公告管理,定期分析巨觀稅負、發布行業、地區稅負變化情況,征管數據管理和監控等工作。

辦稅服務廳

負責為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受理納稅人的納稅申報,辦理稅款、罰款、滯納金的徵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證、報稅、票表比對,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發售、繳銷、代開等工作。

稅源管理科

負責轄區內納稅人的稅收管理,涉稅事宜的調查、報批,稅收日常檢查、納稅評估,稅收政策的宣傳、輔導,個體工商業戶的評稅、定稅、稅負調整,漏征漏管戶的清理等工作。

信息中心

負責計算機系統運行的管理和網路、硬體設備日常維護,稅務套用軟體的運行管理和日常維護,計算機套用安全管理、技術培訓,金稅工程防偽稅控企業發行、技術管理等工作。

稽查局

負責納稅人的日常稽查、專項稽查和專案稽查,舉報案件的管理和查處,稽查查補稅款、滯納金、罰款的催繳,案件的執行、組織聽證,與公安、法院等有關執法部門的聯繫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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