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海縣科技局

寧海縣科技局是寧海縣主管全縣科技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全面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負責起草全縣科技管理、智慧財產權管理、防震減災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在批准後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海縣科技局
  • 局長:何建春
  • 書記:鄔開娟
  • 副局長:陳才能
  • 副局長:徐茂通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辦公室,工業科技管理科,農業與社會發展科,專利技術與地震科,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寧波市委辦公廳、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海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甬黨辦〔2011〕29號),設立寧海縣科學技術局。縣科學技術局是主管全縣科技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科技成果的鑑定和技術評估職責。
(二)將信息產業管理職責劃給縣經信局。
(二)加強科技進步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職責;加強智慧財產權和科技服務業有關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寧海縣科技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負責起草全縣科技管理、智慧財產權管理、防震減災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在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研究確定全縣科技促進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縣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與優先領域。
(三)負責年度科技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組織申報各級科技計畫項目,並對項目的實施、驗收及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和服務。
(四)負責研究全縣科技資源配置最佳化和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負責縣級科技計畫項目的下達、驗收、引進、推廣及獎勵的有關工作。
(五)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企業培育和發展工作;負責科技成果保密、科技統計和科技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縣科技合作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科技合作與交流計畫,組織國內外先進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工作。
(六)負責全縣技術市場的協調、監督和管理;負責民營科技機構和科技中介機構的管理;協調、組織全縣科學普及工作;指導科技服務業發展工作。
(七)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加強對專利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管理和服務,依法處理專利糾紛、協同處理專利違法案件,組織推動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
(八)負責全縣防震減災工作,擬訂全縣防震減災中長期規劃;負責本轄區地震安全性評價及抗震設防工作的管理和監督;指導監督本縣地震監測預報、應急救助及相關技術與裝備的研究、開發工作;負責防震減災的宣傳教育工作。
(九)負責指導、協調全縣政府各部門和鄉鎮(街道)的科技管理工作,組織各級科技進步目標責任考核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制定有關科技人員的政策,參與全縣科技人員的管理、培育和引進。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局長:何建春
主持縣科技局行政全面工作。負責科技創業服務中心和智慧財產權方面的工作。主管知識產權局。
書記:鄔開娟
主持縣科技局黨組全面工作。負責組織、黨風廉政、宣傳、信訪、老幹部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農業與社會發展科技工作;分管辦公室、農業與社會發展科;聯繫離退休幹部黨支部。
副局長:陳才能
分管科技合作、專利地震、人事、財務、公共資源交易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分管專利技術與地震科;聯繫機關黨支部、科技開發服務中心。
副局長:徐茂通
分管工業科技、科技服務業;分管工業科技管理科。
正局級調研員:鄭有榮
協助局長做好科技創業服務中心工作。
副局級調研員:楊向天
協助局長做好科技創業服務中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設4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編制年度工作目標與計畫,負責公文和重要檔案起草、科技工作情況分析匯總和科技信息采編;負責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提)案辦理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財務、保密、信訪接待、人事工資、文書檔案、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承辦黨務、紀檢監察、幹部考核工作以及全局性會議和活動;綜合協調、指導各鄉鎮(街道)和縣政府各部門的科技工作;參與擬訂科技人才培養、引進政策與規劃。會同有關科室起草全縣科技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及全縣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

工業科技管理科

負責編制全縣工業科技計畫,組織開展企業技術創新及創新服務體系建設;編制相關經費管理使用計畫,培育工業主導產業;負責縣科技計畫項目的申報、立項、實施及管理工作;負責上級工業科技項目、創新資金和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推薦及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科技合作,會同有關部門、鄉鎮(街道)、企業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交流,引進、開發、推廣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幫助企業攻克技術難題等;參與縣本級工業重大項目的招投標;承辦有關工業科技的統計及科技獎勵項目的篩選、推薦、評審。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科技服務業發展政策,研究提出推進全縣科技服務業創新發展的政策措施。

農業與社會發展科

負責研究制定科技促進農業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農業與社會發展方面的科技攻關及產業化項目的實施與管理;負責各級農業社發科技項目的申報工作及全縣農業社發科技項目的驗收;會同其他科室實施相關科技工作的評選和獎勵;協調、組織科普工作和科技培訓;指導涉及人口、資源、環境、衛生、城鄉建設、海洋開發、科技扶貧等方面的科技工作;負責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前置審查、組織管理和業務指導聯絡工作;承擔科技特派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專利技術與地震科

負責智慧財產權(專利)管理,加強專利執法,加強專利法宣傳、培訓和諮詢工作,加強對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的指導,協助企事業單位建立和完善專利管理制度;歸口管理全縣技術市場,認定登記技術契約;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信息技術培訓、推廣;負責制定防震減災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指導和監督地震應急工作;負責地震安全性評價及抗震設防工作的管理和監督;組織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

人員編制

縣科學技術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
紀檢、監察機構的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