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津縣衛生局

寧津縣衛生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津縣衛生局
  • 主要職責: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 地址:中心大街與希望路交口北側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
(二)研究擬訂全縣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統籌規劃與全縣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擬訂和實施,管理衛生統計與信息工作。
(三)研究擬定全縣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協同計生部門做好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質量監督和業務指導工作。
(四)負責落實新型合作醫療各項制度,審定定點醫療機構,監督檢查醫療行為、報銷程式、補償兌現,設立專用帳戶,保證基金安全運行。及時處理民眾投訴和舉報,接受民眾監督。
(五)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訂對人民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協助縣政府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蔓延。
(六)依法管理全縣醫療衛生機構,指導醫療機構改革,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對重大疾病及醫療衛生質量實行監測,實行醫療衛生機構從業許可制度。
(七)負責婦女兒童衛生保健、婚前保健和孕產期保健工作,確定母嬰保健工作的許可證。
(八) 研究擬定全縣醫學科技規劃,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
(九)監督管理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防治和食品、化妝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食品、消毒藥劑、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的醫療衛生用品質量管理工作。
(十)制定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組織實施衛生機構編制標準、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標準。
(十一)貫徹實施國家中醫政策和中西醫並重的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創新與發展。
(十二) 織開展全縣衛生系統對外援助和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三)負責全縣性重大活動醫療保健工作。
(十四)組織開展衛生行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建立和完善行業自律機制。
(十五)負責醫療廣告技術出證的審核、報批和食品廣告的技術出證工作。
(十六)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政工科 辦公室 藥政科 宣傳科 財務科 醫政科 合醫辦 防保科 核算中心 監督科

下屬事業單位

1、寧津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寧津縣人民醫院 3、寧津縣中醫院 4、寧津縣保店中心衛生院 5、寧津縣柴胡店中心衛生院 6、寧津縣長官中心衛生院 7、寧津縣常窪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8、寧津縣大曹鎮衛生院 9、寧津縣大柳鎮衛生院 10、寧津縣杜集鎮衛生院 11、寧津縣劉營伍鄉衛生院 12、寧津縣時集鎮衛生院 13、寧津縣長官田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14、寧津縣相衙鎮衛生院 15、寧津縣尤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16、寧津縣張傲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17、寧津縣張大莊中心衛生院 18、寧津縣張宅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20、寧津鎮衛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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