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

寧夏回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

寧夏回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是自治區人民政府主管地方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組建於1994年8月,是自治區政府的直屬機構。

2018年6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掛牌儀式在寧夏銀川舉行,標誌著原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寧夏回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正式完成合併。

2022年10月2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已註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回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
  • 組建時間:1994年8月
  • 所屬機構:自治區政府的直屬機構
  • 處室:11個
  • 辦公地址:寧夏銀川市金鳳區北京中路167號 
局情概況,主要職責,現任領導,機構職能,計畫規劃,

局情概況

寧夏回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
寧夏回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
內設11個處室:辦公室、人事教育與老幹部工作處、政策法規處、計畫財務處、稅政一處、稅政二處、稅政三處、社保費徵收管理處、征管與科技發展處、督察內審處、納稅服務處;3個黨群組織:機關黨委、系統工會、系統團委;1個派駐機構:紀檢組監察室;2個事業單位:機關服務中心和信息中心;4個直屬單位:稽查局、直屬徵收管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地稅局和寧東能源化工基地地稅局。下轄4個市級局:銀川市地稅局、石嘴山市地稅局、吳忠市地稅局和中衛市地稅局;15個縣(市、區、分)局和97個稅務所。
全系統共有幹部職工2200餘人(含助征人員),平均年齡42歲,擔負著全區14個稅種、11個費種(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水利建設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工會經費,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生育保險五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訂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地方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研究擬訂全區地稅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地方稅收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負責發票和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負責社會保險費統一徵收工作,加快建立“五險”統征的社會保險費徵收體制。
(三)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地稅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地稅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四)編制、分配下達地稅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地稅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五)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負責對重點稅源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地稅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承擔地稅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七)負責監督檢查地稅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開展稅務稽查工作,依法查處涉稅違法行為;開展稅法宣傳工作。
(八)負責全區地稅系統的人事教育、機構編制、財務經費、內部審計監督、基本建設和資產設施的管理工作。
(九)承辦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30號),設立自治區地方稅務局,為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國家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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