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市“三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貫徹執行國家、省、宣城市“三農”工作的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涉農相關政策制定。負責農業綜合執法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負責全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調查研究,起草相關政策性檔案,牽頭組織和指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四)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參與制定地方農業生產技術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提出農產品市場流通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培育、保護農業品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監測分析、及時發布農業農村經濟運行信息。
(五)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負責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負責
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執行有關農業生產資料標準並監督實施,貫徹落實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國家標準。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六)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負責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
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七)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相關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建議,按許可權承擔農業投資項目相關工作,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
(八)負責
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農業防災減災和災後農業生產恢復,負責動植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協調動物防疫和疫情監測並組織撲滅。
(九)負責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負責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負責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加強農業投資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工作。負責農業系統
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和聘用。承擔信息、保密、信訪、督查考評等工作。承擔黨建、
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群團工會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和離退休幹部工作。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指導監督系統財務和政府採購管理,組織開展內部審計。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承擔農業行業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
(二)市委農辦秘書科。承擔市委農辦日常工作。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的政策建議。起草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組織開展農業農村工作的調查研究,負責綜合文字和綜合性報告、檔案的起草。牽頭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牽頭組織農業資源區劃,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
(三)農業法規科(行政審批科)。承擔農業農村相關執法監督。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執法工作。負責監督指導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及有關糾紛仲裁,承擔農業農村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組織協調辦理與市直部門聯合審批事項,牽頭開展農業農村“雙隨機、一公開”、“放管服”、政務公開、政務服務、營商環境建設等相關工作。牽頭指導系統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
(四)農村經營管理科。負責調查研究、貫徹落實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措施。編制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全市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負責
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糾紛仲裁。承擔農民承包改革和管理、農村宅基地和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農村經濟和農民收入的預測統計。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
(五)農村社會事業促進科。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負責美麗鄉村建設工作,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
(六)鄉村產業發展科。實施農業產業化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指導現代農業園區創建。負責農產品品牌創建和展示展銷工作。實施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發展農村新型
農業經營主體、農村創業創新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負責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牽頭承擔特色種養業等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承擔農業對外合作交流工作。
(七)項目管理科。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農業項目的申報、項目儲備、項目統計等工作。組織對全市農業項目實施工作進行指導、檢查。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八)科教信息科。指導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推動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推廣工作,監督管理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用地、農業
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牽頭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組織協調農業幹部的繼續教育和農民體育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
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負責對外宣傳工作。承擔農業統計、大數據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九)種植業管理科。起草種植業、農作物種業發展政策、規劃。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發布農情信息。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負責菜籃子工程規劃計畫與組織實施,指導產品加工與流通,負責組織開發商品蔬菜基地。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承擔
植物檢疫和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抗災救災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
(十)養殖業管理科。起草畜禽、漁業等養殖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監督管理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監督管理畜禽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檢疫。承擔獸用生物製品、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管工作。負責畜禽
養殖業保險推進、管理的相關工作,承擔市防治
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漁業捕撈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組織漁業水域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組織實施漁業資源增殖和漁業生態修復。承擔重大跨區域漁事糾紛處理工作。指導漁業安全生產。
(十一)農機管理科。組織擬訂並實施全市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和規劃,落實國家和省農機補貼政策,指導農業機械化示範區建設,指導農機作業安全。指導全市農業機械化生產以及農業機械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落實農業機械行業規範和技術標準,承擔農機試驗鑑定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機教育、科研、推廣、培訓、維修等工作,承擔農業機械化生產信息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彭小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