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南縣教育體育和科學技術局

寧南縣教育體育和科學技術局是寧南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南縣教育體育和科學技術局
  • 辦公地址:寧南縣寧遠鎮順城東街107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所獲榮譽:2021年1月11日,被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科技廳授予“四川省科技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 隸屬單位:寧南縣人民政府
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機構職責,所獲榮譽,辦公地址,辦公時間,

領導分工

王超 (縣教體科局黨組書記、局長,縣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主持教體科局全面工作。主管縣教育考試中心、電大工作站、教育督導室及核算中心。負責直屬片區學校工作,聯繫朝陽國小、寧遠鎮披砂國小和寧遠鎮景星國小。
李應帆(縣教體科黨工委副書記、縣教體科局黨組成員):協助局長工作,負責縣政府教育督導工作、控輟保學工作、意識形態工作、教體科黨工委日常工作、工會工作、基建工作及重點項目建設、社會體育、競技體育工作、文衛創建、採購保供、義教優質均衡、捐資助學工作、教師退協工作。分管基建股、青少年活動中心、教育資助中心。完成單位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竹壽片區學校工作,聯繫縣初級中學、三峽白鶴灘學校。
張文(縣教體科黨工委副書記、縣教體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機關支部書記):協助局長工作,負責民族教育(含雙語教育)、網路安全、國家安全、安全生產、防災減災及信訪維穩、綜治法治、掃黑除惡、禁毒防艾、普查統計、脫貧攻堅、宣傳統戰、辦公室工作、機關支部工作、機關財務工作、目標績效管理工作、民族團結創建工作、教育風險管理工作。分管局辦公室、職成教股(安全辦)、計財股。完成單位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松新片區學校工作,聯繫民族中學、民族國小。
馬楊(縣教體科黨工委副書記、縣教體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教育教學及改革工作、人事工作、教育發展規劃、質量考核評估工作、機構編制工作、教育信息化、健康教育、德育、藝體教育、教研科研、民辦教育(含校外培訓機構)、科技工作、語言文字(含學前學普工作)、職成教工作和寄宿制管理工作。分管人事股、教育股、科技股、信息化股、藝體股、語言文字辦公室、縣教研培訓中心。完成單位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華彈片區學校工作,聯繫寧南中學、職業技術學校。
凌國琪(縣教體科局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負責行政審批、黨風廉政、後勤保障、會務工作、婦女工作、共青團工作、公文督辦、綜合協調工作,以及黨組決定事項的催辦、督辦工作。分管機關衛生工作、保密工作、計畫生育工作、城鄉環境治理保護工作,民眾來信來訪、紀檢、監察、提案議案工作。完成單位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白鶴灘片區學校工作,聯繫城區公辦幼稚園。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股)。負責局機關事務管理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接待、機要、保密、信訪、維穩、文秘、政務協調、政務信息、目標績效管理、督查督辦等工作;牽頭辦理縣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承辦年鑑編纂工作;負責局機關精神文明、黨風廉政建設、普法、新聞宣傳和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文書檔案、資產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機關黨建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全縣教育體育風險管理保障體系建設,指導學校參加教育保險。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牽頭清理規範本系統審批服務事項,規範審批工作流程。承擔縣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完成上級領導交辦事項和督促局級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
(二)計畫財務股(營養辦)。負責統籌管理本系統各類經費。擬訂本系統經費籌措、撥款、資助的政策和措施;負責對本系統經費預決算、財務管理;負責本系統經費內部審計;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領導幹部的離任審計;開展有關專項審計調查;牽頭治理學校(單位)亂收費;指導各類教育援助、資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的執行;組織實施四川省民族地區教育發展十年行動計畫工作;負責全縣教育體育基本信息和經費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工作。
(三)人事股。規劃、指導全縣教師(練)隊伍及系統內人才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貫徹落實人事管理、職務評聘、績效分配和教師資格等制度;負責指導教師資格認定註冊、教師(教練)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職務聘任、教師繼續教育和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全系統的人事、勞資、檔案、機構編制等管理工作;擬訂教師隊伍建設的配套政策措施,統籌規劃教師培養、培訓和名師工作坊建設工作;指導本系統師德師風建設工作;負責國(境)外人才、智力引進和人員聘用;負責出國留學人員和教育體育系統來縣外籍教師、專家及留學人員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對口支教工作;負責本系統工會、離退休人員管理和計畫生育工作。
(四)教育股。承擔全縣教育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教育教學相關政策法規,擬訂教育教學相關配套政策措施、評估標準和考核方案,指導各類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評估考核、示範學校和特色學校評審工作;對全縣學前教育(一村一幼)、中國小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的管理工作;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參與研究教育體制改革,指導教育教學改革和教科研工作;負責教材、教輔的選用、管理及審查工作;指導各學校德育、禁毒防艾和學校國防教育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和幼稚園布局結構調整工作;負責全縣各階段學校的招生、控輟保學和學生學籍管理;負責全縣少數民族教育和寄宿制教育管理工作。擬訂教育督導與評估規章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縣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落實教育法律法規和履行教育職責情況的督導工作。承擔和指導各類教育督導評估和教育質量監測工作,發布教育督導報告。負責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牽頭開展教育重大事項的督導調研和專項督導。
(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股(安全辦)。承擔職業教育統籌規劃和巨觀管理工作。指導職業技術學校教育專業設定及招生工作;指導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實訓基地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民族地區免費職業教育計畫;承擔成人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的指導實施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負責統籌規劃、依法審批和綜合管理全縣民辦教育;貫徹執行安全工作法律、法規;負責本系統安全工作相關制度建設並指導實施;擬定本系統安全年度工作計畫,督促、指導、檢查和考核系統內各單位的安全工作;編制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及演練;負責防邪、反恐、掃黃打非、未成年人保護等工作;負責組織對學校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六)基建股。負責本系統基建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項目建設的總體規劃和編制,實施年度基本建設計畫;負責項目建設的實施工作,做好項目工程的造價、施工、技術、質量、工期進度和資金撥付的監督與管理;建立健全項目建設工程相關資料、校舍基本信息、校舍安全信息檔案;做好各項基建報表,按要求完成有關基建的上報工作。
(七)科技股。負責統籌管理科學技術工作。負責擬訂全縣科技發展規劃;承擔科技項目考察、論證、申報立項、管理實施、總結驗收工作;組織科技培訓、農村適用技術培訓、科技宣傳和網路平台建設,負責科技信息和網路管理以及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樣品引進和輻射推廣;負責民營科技企業認定;負責全縣科技工作督導檢查。
(八)藝體股。負責全縣體育和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貫徹體育和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相關方針政策和規定,擬定配套的縣級指導性檔案;協調、指導和管理全縣各類體育工作;負責各學校體育、衛生健康和藝術教育的指導、考核等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縣體育發展和運動項目布局規劃;負責推動全縣全民健身計畫的開展;承擔全縣競技體育競賽、訓練工作;負責組織全縣綜合性運動會、體育競賽和青少年藝術展演活動,組織參加上級體育競賽;負責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和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組織研究學習體育競賽規則,負責培訓、考核、審批等級運動員和裁判員;組織開展體育領域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制定全縣業餘體育訓練工作的發展規劃,負責全縣體育市場的指導、管理工作;負責體育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九)語言文字辦公室。負責語言文字管理工作。貫徹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全縣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國語推廣、規範漢字推行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傳承保護工作;負責少數民族“雙語”教學工作;負責推進學前學普工作。
(十)信息化股。負責推進信息技術在全縣教育體育系統的套用,指導並承擔全縣教育體育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和運用維護,承擔教育體育和科學技術局機關各類網路及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和運用維護。負責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等相關工作,推廣信息化規範標準的落實,開展教育信息化水平評估工作,承擔網路輿情監控和處理工作;規劃、指導全縣教育體育科研和技術攻關及成果推廣工作。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州、縣關於教育體育、科技和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教育、體育和科技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研究提出全縣教育體育和科技改革配套政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實施;負責各級各類教育體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中國小、幼稚園布局結構的調整;負責本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指導教育體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負責督促落實各類學校(含社會力量舉辦學校)的課程設定標準,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及其他檔案規定;指導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研究、改革,統籌管理全縣幼兒教育、基礎教育、高中教育、職業教育及特殊教育工作;統籌管理各類教育考試工作;負責組織普及高中教育、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工作,促進教育公平;指導學校學生學籍管理、招生和控輟保學工作;指導和管理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安全、禁毒防艾和穩定工作,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加強對外教育體育的交流與合作。
(三)統籌和指導全縣教育體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考核工作。
(四)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發展和改革;負責職業教育政策宣傳,教材建設和就業指導工作,指導職業技術學校管理;組織實施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工作。
(五)負責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編制民族寄宿制教育和雙語教學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六)統籌規劃全縣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負責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和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制定全縣競技體育發展和運動項目布局規劃;指導體育訓練、體育競賽和運動員隊伍建設;組織參加和承辦各類體育競賽活動;指導體育運動隊伍的建設;組織開展民眾性文化體育活動;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統籌規劃全縣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規劃體育服務管理,推進體育體制改革,協助體育彩票銷售和管理工作。
(七)擬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指導國語推廣、規範漢字推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傳承保護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各類人員管理。擬定本系統人事與分配製度,編制本系統各單位人員編制使用計畫;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授權範圍內的幹部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系統內的紀檢、監察、審計、信訪、統戰和群團工作。負責本系統人員聘用、培訓、職務評聘、考核和表彰獎勵;負責本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計畫生育的管理工作;負責開展系統內幹部隊伍的思想政治和法制教育宣傳工作;主管全縣教師(教練)工作 ,負責教師(教練)資格的認定和繼續教育管理工作;負責國(境)外人才、智力引進和管理工作;負責出國留學人員和教育體育系統來縣外籍教師、專家及留學人員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九)負責全縣教育體育科技經費的統籌管理。提出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和建議;參與擬訂籌措各項經費、撥款、基建等方案;負責對本系統各單位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審計;指導執行縣內外教育體育科技援助、貸款和合作項目;負責指導、監督全縣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工作。
(十)負責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依法依規審批、綜合協調和指導管理,貫徹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十一)負責全縣科學技術工作。制定科技工作的目標體系和規劃,擬訂年度工作計畫;擬訂科技成果獎勵和促進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民營科技機構的發展;引進推廣先進科技適應技術,抓好科技網路服務建設,組織科技宣傳和培訓;負責科技信息、統計、管理和保密工作;指導開展科技試點示範及其他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
(十二)負責本系統黨組織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三)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管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十四)負責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落實。承擔州、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實施科教興縣戰略、人才強縣戰略;積極推進全民健身;加強、最佳化、轉變教體科局管理和服務職能。依法規範辦學行為,完善制度和組織體系,確保教體科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強化過程監管和誠信建設;加強教育體育和科技系統黨組織建設與管理;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四有”建設,進一步改進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適應教育發展的新形勢和新要求。

所獲榮譽

2021年1月11日,被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科技廳授予“四川省科技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辦公地址

寧南縣寧遠鎮順城東街107號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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