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法理學的現象解釋體系

實踐法理學的現象解釋體系

《實踐法理學的現象解釋體系》是2024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實踐法理學的現象解釋體系
  • 作者:童之偉
  • 出版時間:2024年4月
  • 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 ISBN:9787522732992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膠訂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本書詳細還原了近代漢語“權利”傳入日語法學變異為和化的“權利”後強勢返流漢語法學的路徑。本書證明:清末民國的漢語法學全面承襲了以和化的“權利”為重心的權利義務法現象解釋體系;當代漢語法理學有代表性的出版物的核心範疇、基礎性命題基本上只是複述了對應的近代內容;民族的現代的法的一般理論應以七個基本範疇為主幹;法權及其具體存在形式權利、權力分別是國民財產、個產公產的社會性轉化形式和法的表現;權利、權力與法權的關係受法權曲線主導。實踐法理學的現象解釋體系能合理說明古今中外各種基本的法現象本身及其內部和外部聯繫。

圖書目錄

第一章 “漢語權利”向“和化權利”的變異和回歸1
一“漢語權利”的確立及其進入日語法學初期的主流地位3
二“和化權利”在日語法學中的出現和發展定型9
三“和化權利”返流漢語法學和清末、民國對它的承襲17
四當代漢語法學沿用“和化權利”的情況24
五回歸“漢語權利”,吸納“和化權利”31
第二章 變遷中的當代中國法學核心範疇38
一 以“和化權利”或“權利義務”做核心範疇的傳統定位及其獲認同範圍39
二 以權利權力為重心之認識傾向的形成和發展48
三考慮核心範疇定位宜超越權利義務和權利權力55
四幾點小結64
第三章 實踐法理學現象解釋體系的初步構想67
一 當代漢語法理學基本範疇的改進方向68
二實踐法理學選定基本的法現象的標準和範圍75
三 實踐法理學從“權”入手的法現象認識方略82
四 實踐法理學現象解釋體系的展開方式86
第四章 法學基本研究對象與核心範疇再思考96
一清末民初漢譯日語法學教材現象解釋體系的核心97
二 民國時期法學沿用“和化權利”為核心範疇的情況102
三“和化權利”作為核心範疇在當代漢語法學中的復興106
四 作為法學核心範疇的“和化權利”與當代法律實踐110
五 漢語法理學核心範疇應然的選擇依據和範圍 118
六 幾 點 小 結 120
第五章再論漢語實踐法理學的現象解釋體系 127
一 集中體現當代中國法律實踐的語言符號 128
二 從核心範疇看現有法現象解釋體系脫離法律實踐之情狀133
三回歸法律實踐是法現象解釋體系創新最基本的要求144
四 形成良好學風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 153
第六章從尊重傳統到反映當代法律實踐 155
一 漢語實踐法理學的由來 157
二 引領實踐法理學形成現象解釋體系的“絕對方法”159
三實踐法理學以“權”和“法權”擔綱的根據168
四 繼續推進“5 1 1”基本範疇體系173
五實踐法理學現象解釋體系的相對優勢和正當性174
六 簡要的小結 181
第七章 權利、權力、義務概念合理程度的衡量標準 182
一馬克思恩格斯筆下的權利、權力、義務 183
二馬克思恩格斯的法學基本概念觀188
三 衡量法學基本概念合理程度的通用尺度192
四 運用三個尺度助推漢語法學基本範疇的更新 201
第八章 當代公共財產生成權力的機理 213
一 單純型國家的公產體量及其向權力的轉化216
二 複合型國家激增的公產與權力體量的關係 219
三 兩種形態公產在權力生成過程中的地位差異223
四 公共預算中集體最終消費支出生成的權力232
五公共預算中個人最終消費支出生成的權力241
六 幾點小結 247
第九章 當代我國財產與權力權利之關係 252
一 我國國有財產及其權力生成路徑 254
二 我國個人財產及其權利生成路徑 263
三 證成財產向權利、權力轉化假說須回應的理論問題 274
第十章 權力率、權利率與法權曲線 286
一 實踐法理學視角下的拉弗曲線288
二拉弗曲線與法權分配的相關性291
三 表達權力率/權利率與法權關係的法權曲線294
四 法權曲線標準圖形的技術特徵298
五 標準圖形揭示的權力率權利率與法權關係原理300
六 與不同權力率/權利率對應的法權曲線303
七 對法權曲線的進一步闡釋和總結 312
第十一章 對實踐法理學現象解釋體系商榷意見的綜合回應323
一 法權概念必要而適當,舍此別無更好選擇324
二 義務重要性低於權利權力的判斷符合客觀實際326
三 權利權力識別新標準有巨大理論優勢 327
四 權力一詞的外死控制在實在法限度內更合理 334
五 確立權和剩餘權概念是名與實相一致的要求336
六 對權利權力的財產內容的認識有待繼續深入 339
七 幾點小結 342
參考文獻348
後 記 360

作者簡介

童之偉,華東政法大學教授、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上海法學會憲法研究會會長、中華環保聯合會法律專家組成員。曾任教於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和上海交通大學,先後任《法商研究》、《法學》月刊主編,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重點項目及省部級重點項目,出版《憲法與部門法關係管窺》(法律出版社2017)、《國家結構形式論》(北大出版社2015)、《中國憲制之維新》(香港城大出版社 2016)、Right, power, and Faquanism:A Practical Legal Theory from Contemporary China(Brill 2018)等專著,在法學權威學術論文發表量列法學界前茅。 曾在哥倫比亞大學、華盛頓大學(聖路易)、哈佛大學、芝加哥大學、巴黎政治學院和日本中央大學等教育學術機構擔任訪問學者,並受邀到歐美和亞太眾多著名大學講學。童教授的主要學術貢獻是提出和系統闡述了法權中心說並將其運用於解釋全部法現象,推進公民基本權利保障和法治國建設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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