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質競合

實質競合,是指同一行為人出於數個犯意,實施數個行為,符合數個犯罪構成,構成數罪,且數罪均能在同一刑事訴訟程式中接受裁判的犯罪競合現象。台灣刑法理論中關於罪數的概念。成立條件是:(1)同一行為人實施兩個以上獨立的犯罪。(2)行為人出於數個犯意而實施數個犯罪行為。(3)數個犯罪在裁判前實施,並能在同一刑事訴訟程式中接受裁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實質競合
  • 出處:法學大辭典
就競合犯罪構成要件的種類,實質競合可以分為同種實質競合與異種實質競合兩種。
想像競合不同於單純的一罪,也與實際的數罪有所區別。想像競合與單純的一罪區別在於它實際危害了數個社會關係,觸犯了數個罪名;想像競合與實際的數罪的區別在於它只有一個行為,缺乏構成數罪的全部和完備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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