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陽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政策、法規和制度,制訂富陽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規範性檔案;
2、主管富陽市綜合開發工作,負責制訂富陽市國家立項農業綜合開發的中、長期計畫和申報年度土地治理、產業化經營項目;
3、負責編制年度實施項目的規劃、論證、設計、工程管理、驗收等工作;
4、負責富陽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的管理和監督檢查,辦理有償資金的撥借和回收工作;
5、負責富陽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的會計核算;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年度統計和計畫編制、年度資金決算工作;
6、組織參加農業綜合開發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7、組織富陽市綜合農業開發申報項目的評估、評審;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庫及其信息網路的建設;
8、完成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