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陽市委政法委員會

富陽市委政法委員會為貫徹中央和上級黨委有關政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指示,根據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政法委、綜治委的部署,對每年和一定時期全市政法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並督促貫徹落實,做好市委、市政府領導政法、綜治工作的參謀而設立的小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富陽市委政法委員會
  • 所屬地區:浙江省富陽市
富陽市委政法委員會
(一)貫徹中央和上級黨委有關政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指示,根據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政法委、綜治委的部署,對每年和一定時期全市政法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並督促貫徹落實,做好市委、市政府領導政法、綜治工作的參謀。
(二)組織、協調、指導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制訂有關工作目標和措施,協調、督促有關部門抓好落實;組織對治安問題突出的地域或突出的治安問題開展重點治理。
(三)組織、指導、協調各鄉鎮、街道和市級機關各部門及所屬單位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檢查、指導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目標管理責任制、“一票否決制”等措施的貫徹落實,並組織考評。
(四)指導、協調有關鄉鎮、街道、涉外企事業單位開展國家安全防線建設,推動國家安全各項工作的落實;支持國家安全部門開展專項工作。
(五)組織開展政法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調查研究,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六)支持、監督市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督促、協調政法各部門密切配合查處大案要案,研究、協調有爭議的重大案件和疑難案件。
(七)檢查督促市政法各部門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研究落實黨的方針政策和嚴肅執法的具體措施,督促糾正執法中存在的問題,查處執法中有關違法問題。
(八)研究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措施,指導和協助政法各部門抓好隊伍建設,協助市委及組織部門管理政法各部門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
(九)總結推廣政法和綜治工作的先進經驗,表彰政法和綜治工作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政法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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