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錦市司法局

富錦市司法局

富錦市司法局是富錦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富錦市司法局
  • 辦公地址:富錦市錦繡大街西段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履行領導本單位、本系統黨建工作的主體責任,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加強黨的基層組織標準化、規範化建設,不斷提高黨的建設質量。
(二)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三)推進落實省、市立法調研工作計畫,加強組織協調,研究提出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省市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制定項目建議。
(四)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市政府各部門、各鎮(街道辦)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依法確認行政執法主體資格。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五)負責市政府契約及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受市政府委託代理市政府行政、民事應訴工作。承辦向市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六)承擔統籌規劃好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定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七)負責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八)負責擬定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具體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公證、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工作。
(九)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系統內服裝和車輛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系統內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十)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協調和督辦等工作。負責機關文電、信息、檔案、保密、信訪、維穩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外事等工作。負責規劃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負責網上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工作。負責退休幹部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各類清單的建立及流程再造工作。負責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
(二)政工股。負責本部門、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組織、人事工作。負責本部門、本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選拔任用指導監督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幹部考核任免及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本系統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幹部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幹警隊伍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立功創模和典型推薦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統戰和精神文明單位創建工作。
(三)法治股。開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關重要檔案,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負責擬定系統內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負責推進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製定工作。負責擬定全面依法治市決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計畫,開展重大專項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
承辦省、市政府交辦給市政府的法律、法規、規章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
負責對依法行政工作進行協調、指導。組織開展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和考核工作。負責依法確認和規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負責辦理全市行政執法證件、監督證件及管理工作。承辦依法行政重大問題處理工作。承辦依法行政、法制建設、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工作。
負責對各級行政機關做出的行政行為進行監督,受理行政違法行為信訪舉報及轉辦督察,受理重大行政執法處罰案件備案工作。督促有關行政機關依法履行法定職責,依法糾正違法行為。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道路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管理職責,對在道路上設站卡、檢查、罰沒等行政執法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及時糾正違法行為,規範行政執法。
承辦依法由市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受理的行政複議案件立案和審理工作。承辦涉及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門的國家賠償案件。承辦涉及市政府的行政複議案件的訟訴事務。負責全市行政複議的統計工作。負責市行政複議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監督全市的行政複議工作。
承擔對市政府重大決策和事項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對市政府重大、疑難涉法事宜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承擔市政府專、兼職法律顧問的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市政府政、民事應訴相關事宜。
(四)普法與依法治理股。負責擬定全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鎮、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檢查各鎮(街道辦)、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的普法、依法治理宣傳教育工作。
(五)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負責擬定保障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制定項目建議有關工作。指導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推進司法所建設。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指導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指導監督基層法律工作者協會工作。
(六)社區矯正工作股。負責監督檢查全市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指導監督對社區矯正人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七)法律援助管理股(律師與公證管理股)。指導、檢查全市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承擔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
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工作,負責律師機構的初審、呈報。指導監督公職律師、專職律師、兼職律師工作。管理公證的行政工作,指導監督公證的業務工作。
指導、檢查全市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承擔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
黨支部。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其辦事機構與政工股合署辦公。

現任領導

王芯蕊 辦公室(行政審批股)主任
國鳳麗 政工股股長
徐小涵 法治股股長
李崇舟 普法與依法治理股股長
王利莉 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股長
馬欣欣 社區矯正工作股股長
劉姍姍 法律援助管理股(律師與公證管理股)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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