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縣殘疾人聯合會

富裕縣殘聯是經政府批准和國家法律確認的殘疾人自身代表組織、社會福利團體和事業管理機構融為一體的殘疾人事業團體。縣殘聯業務上接受縣政府有關部門對口指導,在縣計畫中單列戶頭,與各鄉、鎮建立業務關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富裕縣殘疾人聯合會
  • 地點富裕縣
  • 職責:組織、社會福利團體
  • 理事長:潘景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1)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需求,維護殘疾人權益,為殘疾人服務。
(2)團結、教育殘疾人遵守法律,履行應盡的義務,發揚樂觀進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為社會主義建設貢獻力量。
(3)弘揚人道主義,宣傳殘疾人事業,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繫,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
(4)開展殘疾人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扶貧、文化、科研、用品用具供應、殘疾人社會保障、殘疾人培訓、福利、社會服務、無障礙設施和殘疾預防等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扶助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
(5)協助各鄉、鎮一級殘聯領導班子,培訓殘疾人事業工作者。
(6)協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法規、規章、規劃和計畫,對有關業務領域進行指導和管理。
(7)承擔縣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做好綜合、組織、協調和服務。
(8)負責對各類殘疾人社會團體組織進行管理。
(9)管理和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10)承擔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領導分工

潘景生 理事長 負責殘聯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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