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提出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建議,配合上級部門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食品藥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提出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建議,開展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許可。組織開展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許可工作。提出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建議,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開展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工作。提出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建議,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查處市場監督管理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負責依法監督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繫,以謀取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而採取的商業賄賂手段;對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等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實施侵犯商業秘密等不正當競爭的執法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組織開展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違法直銷、傳銷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開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有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縣消費者維權中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承擔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查工作。組織開展產品質量預警和監測,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
(七)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報告特種設備事故,並配合調查處理。
(八)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協調一般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富寧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承擔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實施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負責推行採用國家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協調和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提出檢驗檢測機構改革建議,開展規範檢驗檢測市場,配合上級部門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根據授權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三)負責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商標專用權;指導商標持有人申請各類級別申報工作,負責保護馳名商標、地理標誌商標等商標權。依法保護髮明人專利權不受侵害。
(十四)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提出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劃建議,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全縣執業藥師管理及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十五)價格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查處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等不正當價格行為。
(十六)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配合上級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縣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配合上級部門推進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放寬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準入,加快建設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藥品安全、醫療器械安全、化妝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配合上級部門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加強對智慧財產權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從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升藥品、醫療器械檢驗監測能力,為創新產業發展提供有效技術支撐。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富寧縣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富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富寧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富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富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富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予以協助。
2.與富寧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的有關職責分工。(1)富寧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富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2)富寧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4)富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綠色產品、有機產品認證機構的監督管理,富寧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負責綠色產品有機產品種養殖生產環節監督管理工作。
3.與富寧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富寧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富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富寧縣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富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富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富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富寧縣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富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富寧縣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富寧縣林業和草原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富寧縣林業和草原局負責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從馴養繁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富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富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發現的破壞陸生野生動物資源違法行為或案件線索,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5.與富寧縣醫療保障局有關職責分工。富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富寧縣醫療保障局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和藥品信息共享機制,共同打擊涉及藥品安全方面的問題,確保民眾用藥安全和醫保基金安全。
領導分工
鄧開方(黨委書記、局長):主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行政全面工作;負責品牌和質量強縣戰略領導小組、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全面工作。負責聯繫指導機關第一黨支部。
文芳鵬(黨委委員、副局長、縣“小個專”黨委書記):協助書記、局長工作;主持縣“小個專”黨委全面工作;負責工會、法治政府建設、“雙隨機、一公開”、“雙打”、智慧財產權和企業信用、廣告監管、財務、審計工作;負責檔案合法性審查、法治宣傳教育、行政訴訟(複議)、案件辦理合法性審查;負責分管領域安全監管工作。負責聯繫指導富寧雄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黨支部、中和農信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富寧分公司黨支部和中和農信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富寧分公司黨支部。分管財務計畫股、政策法規股、智慧財產權與企業信用監管股、縣個體私營經濟管理服務中心、局團支部、局婦委會。聯繫歸朝所、谷拉所、花甲所、阿用所;負責局機關第二黨支部。
陸 俊(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書記、局長工作;負責禁毒防艾、藥品化妝品生產、流通監管,醫療器械、疫情防控和疫苗安全監管,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和藥物濫用監測;負責產品質量和標準計量,推進質量強縣戰略工作;負責分管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聯繫指導老幹部黨支部。分管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監管股、產品質量與標準計量監管股、縣藥品不良反應與藥物濫用監測中心。聯繫剝隘所、者桑所、洞波所、那能所;負責局機關第一黨支部。
羅 斌(副局長):協助書記、局長工作;負責黨建、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建設、人事、保密、信訪、應急、統戰、國防動員、宣傳、殘疾人保障、精神文明、安全生產協調、綜治維穩、招商引資、“放管服”和營商環境、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政務信息公開、脫貧攻堅暨鄉村振興、強邊固防工作;負責分管領域安全監管工作。負責聯繫指導局機關第二黨支部。分管綜合辦公室、市場主體註冊許可股、產品質量與特種設備安全監管股。聯繫里達所、木央所、田蓬所。
羅 鵬(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書記、局長工作;負責掃黑除惡、創衛愛衛、消費者維權、行政執法;負責食品類安全生產綜合性工作;負責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分管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聯繫指導縣綜合檢驗檢測中心黨支部。分管食品安全監管股、行政執法大隊、縣綜合檢驗檢測中心、縣消費者維權和價格舉報中心。聯繫新華所、板侖所。
楊太文(縣紀委派駐市場監管局紀檢組組長):主持縣紀委派駐市場監管局紀檢組全面工作。
內設機構
內設綜合辦公室、財務計畫股、政策法規股、市場主體註冊許可股、智慧財產權與企業信用監管股、食品安全監管股、產品質量與標準計量監管股、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監管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