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寧縣公安局是富寧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下設監管所2個,公安派出所14個,分別為新華、板侖、歸朝、谷拉、洞波、者桑、剝隘、那能、花甲、阿用、里達、木央、睦倫、火車站站前派出所。
全局現有政法專項編制324人,設局長1名,政委1名,副政委1名,副局長4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富寧縣公安局
- 辦公地址:富寧縣新華鎮頭塘片區
- 性質:政府機構
- 現任領導:談世雄(局長)
- 所屬單位:富寧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縣委、縣人民政府以及上級公安機關制定的有關公安工作的決定、決議及指示。
(二)掌握、分析全縣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與社會治安的情況和形勢,研究制定對策。
(三)組織實施全局性業務工作和重大警務活動,規劃和建設報警指揮系統、警務信息系統及套用平台。監督和保障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
(四)負責全縣國家安全案件的偵查工作,以及境內外敵對勢力、恐怖組織、社團的偵控和基礎調研工作;查處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和事件,落實防範和處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
(五)負責刑事案件、經濟犯罪案件的偵破;開展各項專項行動和鬥爭;處置各類重大案件、騷亂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它重大突發性事件。
(六)負責偵破製造、走私、販賣、運輸毒品以及易製毒化學品的犯罪案件,組織開展禁種禁吸毒品工作。
(七)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公共複雜場所和特種行業和工作。
(八)組織實施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九)依法管理國籍、出入境和外國人在本轄區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組織實施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來訪和省主要領導到本轄區及重要會議等大型活動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看守所、拘留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協調縣武警中隊與公安業務相關的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縣公安局有線、無線通信、計算機聯網和計算機安全管理業務的建設規劃、技術改造和裝備更新等工作;負責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三)負責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衛,管理機動車輛、駕駛人,依法處理交通事故。
(十四)組織實施縣公安局刑事、行政執法活動,開展執法制度建設和法制宣傳工作。
(十五)制定全縣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警備保障計畫、制度;分配管理裝備物資;指導、監督、管理全縣公安機關財務工作和審計工作。
(十六)負責預防、制止和偵查各類破壞森林、林地和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犯罪活動;偵查森林火災案件;依法查處轄區內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森林治安案件。
(十七)負責全縣公安機關教育培訓及公安宣傳,協助組織人事部門開展公安民警的考核、考察任用和交流等工作,組織實施縣公安隊伍建設,查處隊伍內部違紀案件。
(十八)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以及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談世雄(局長)
談世雄(黨委副書記、政委):協助局黨委書記、局長主持工作。負責全局思想政治、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鄉村振興、偵查破案、掃黑除惡、禁毒人民戰爭和打私工作,分管警察協會、公安文聯、工會、婦委會、共青團、刑事偵查大隊、經濟犯罪偵查大隊、禁毒大隊、網路安全保衛大隊、聯勤作戰指揮室,聯繫州公安局駐富寧縣公安局技術偵查大隊。
夏品娥(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監所管理工作、公安基礎設施建設和科技信息化建設,分管警務保障室、科技信息化大隊、看守所、拘留所、森林警察大隊,聯繫武警縣中隊。
杜玉林(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智慧檢查站建設和公安涉外管理工作,分管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反恐怖大隊、出入境大隊、警務站、邊防股。
陸 旭(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治安管理、內部安全防範、交通安全管理和雲南省富寧綠色水電鋁材一體化產業示範園區維穩工作,分管交通警察大隊、治安管理大隊、巡特警察大隊、縣城區派出所和農村內沿派出所、火車站站前派出所,聯繫開遠鐵路公安處富寧站公安派出所和富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
趙桂松(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邊境安全防範工作,主持邊境管理大隊全面工作,分管田蓬邊境派出所、木槓邊境派出所、郎恆邊境派出所。
李朝文(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執法規範化、情指勤督輿和全局考核工作,分管指揮中心、警務督察大隊、法制大隊、信訪大隊。
陸加勇(黨委委員):主持政治處和機關黨委全面工作。協助談世雄政委抓好全局思想政治、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鄉村振興工作。
內設機構
內設指揮中心(警令部)、政治處、警務保障室、警務督察大隊、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反恐怖大隊、網路安全保衛大隊、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治安管理大隊、刑事偵查大隊、禁毒大隊、交通警察大隊、森林警察大隊、巡特警察大隊、科技信息化大隊、法制大隊、信訪大隊、出入境管理大隊、警務站共19個內設機構。
地理位置
富寧縣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