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衛生健康局是密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密山市衛生健康局
- 主管部門:密山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雞西市衛生和計畫生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政策、法律、法規以及標準、規章。
二、負責協調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擬定全市衛生計生改革與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研究提出全市區域衛生計生規劃,統籌協調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
三、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貫徹實施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四、負責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規劃、計畫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戶只棕您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
五、負責制定全市衛生應急規劃,制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制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監測和風險評估;組織和指導相關部門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控和應急處置,落實應急措施;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六、負責規範衛生計生依法行政工作,指導基層完善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衛生計生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度;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環境衛生、公共場所和飲用水衛生及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醫療機構依法執業、母嬰保健監督。
七、落實國家、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加強食品安全綜合監督。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相關責任,組織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和預警,統一發布重大禁寒食品安全信息。
八、負責制定並實施全市衛生計生服務和婦幼衛生髮展規劃、政策措施,指導基層衛生計生、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
九、負責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深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十、負責落實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貫徹執行國家、省和雞西灶擔凳市醫療機構服務、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監督指導全市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建立醫療機構和全符洪醫療服務評價體系和監督管理體系。
十一、負責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以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執行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
十二、負責完善生育政策,組織實施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監測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執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貫徹執行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十三、組織建立計畫生育利益導向、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機制,提出穩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十四、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制訂規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五、負責制定全市衛生計生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指導衛生計生人才隊伍建設,開展醫學繼續教育,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建立完善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並指導實施。
十六、負責擬定全市衛生計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全市重點衛生和計畫生育相關科研攻關項目;指導醫學科研成果的普及套用。
十七、負責制定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促進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驗己熱發展,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組織開展中醫藥人才培養、中醫藥師承教育;組織開展中醫藥成果的推廣套用。
十八、負責衛生計生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十九、組織指導全市衛生計生交流合作及衛生援助工作,承擔在我市召開的國際性、國家和省、市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二十、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工作;代管紅十字會辦公室,依法建設紅十字會組織、開展紅十字會活動;承擔市政府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和市店鑽灑境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黨政辦公室(掛辦公室、黨群辦、人事股、計財股符獄店牌子)
1、負責組織、紀檢、宣傳、共青團、工會、婦聯、統戰、武裝、老幹部、關心下一代、老促等工作;
2、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督察督辦、後勤事務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史志編撰、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等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擬定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負責衛生系列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管理工作;組織衛生和計畫生育系統管理幹部崗位培訓;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系統全市性表彰獎勵和社團組織管理有關工作。
4、執行大型醫用裝備管理辦法和標準;執行醫療服務價格、藥品價格政策並負責監督檢查;負責機關預決算、財務、資產、基建投資管理;負責機關內部審計及直屬事業單位執行財務、基建管理制度的審計;指導和監督計畫生育社會撫養費管理工作。
黨政辦公室行政編制4名,工勤編制2名。
醫政醫管藥政股(掛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1、承擔市政府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具體職責,負責綜合、指導、協調、服務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負責擬訂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規劃、工作計畫、工作方案、工作標準等並組織實施;督促落實領導小組會議議定事項;督導落實醫改各項政策;負責協調成員單位及相關科室推進醫療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市直醫療衛生單位和衛生建設項目的落實;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等醫改各項工作任務;落實醫改各項配套資金,及時撥付醫改各級補助資金,對醫改各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醫改考核和評價、醫改監測報表和組織醫改宣傳、培訓工作。
2、貫徹落實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護理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落實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承擔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管工作,落實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
3、監督指導全市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加強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負責組織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的緊急醫療救治工作;承擔在我市召開的國際性、國家和省、市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4、擬訂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公眾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的目標、規劃和規範;組織實施相關醫學科研項目,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和科學普及工作;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並負責學分審驗工作;落實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和專科醫師培訓制度;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政策宣傳、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
5、貫徹實施國家、省基本藥物政策和制度,組織實施基本藥物目錄,指導規範醫療機構藥劑工作管理;執行藥品和醫療器械臨床套用管理的法規和規章;監督指導醫院藥事、臨床實驗室等工作,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實驗管理工作;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和高值醫用耗材的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監督檢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藥品以及醫療器械的採購、使用和管理;負責基本藥物制度、藥物合理使用的推廣培訓工作;參與組織實施藥品法典。
6、組織實施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療和保健機構的醫護從業人員及其技術套用的管理規範和標準;負責對其它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進行指導;負責中醫醫療機構服務監管和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的貫徹執行;處理中醫醫療糾紛。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中醫藥科技和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中醫科技活動;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
醫政醫管藥政股行政編制2名。
疾病預防控制股(綜合監督股)
1、擬定衛生和計畫生育依法行政政策建議;組織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信訪和行政執法、行政處罰案卷合法性、合理性、適用法律準確性審查;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聽證工作;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普法宣傳工作;負責生育政策調整後的落實工作。
2、負責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監督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計畫生育綜合監督;按照職責分工承擔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母嬰保健、計畫生育、傳染病防治等監督管理。
3、負責打擊非法行醫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對無證行醫的查處,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推動綜合執法監督體系建設,指導規範綜合監督執法行為,組織開展綜合監督稽查工作;組織查處衛生和計畫生育違法行為和重大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違法案件。
4、負責制定落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方案,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負責省級下達的食品安全企業標準跟蹤評價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食品安全事故的醫療救治和流行病學調查等職責範圍內的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負責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許可證發放和監督管理工作。
5、研究提出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健全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承擔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
6、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指導全市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和風險評估工作,協調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7、擬訂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醫療機構放射診療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防護設施竣工驗收,負責醫療機構放射診療單位、公共場所、供水單位行政許可工作;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疾病預防控制股行政編制3名。
基層衛生與婦幼健康股
1、貫徹落實社區衛生政策、規劃、規範,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監督指導社區衛生政策的落實;貫徹落實農村衛生政策、規劃、規範,指導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管理工作,監督指導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組織擬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政策,開展相關業務培訓,進行專項稽查,對新農合相關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和風險評估,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監督指導工作。
2、擬定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專項建設規劃,提出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的建議;統籌規劃與協調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發展規劃的編制和管理;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的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工作,參與全省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
3、擬訂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規劃,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標準和服務規範,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推進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承擔病殘兒醫學鑑定管理工作,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依法公布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信息,依法規範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和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
4、指導和監督基層加強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貫徹落實計畫生育各項政策,推進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和績效評估的管理,實施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
5、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擬定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規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指導基層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農村社區衛生與婦幼健康管理股行政編制2名。
老齡與信息化服務中心
老齡工作與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五、負責制定全市衛生計生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指導衛生計生人才隊伍建設,開展醫學繼續教育,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建立完善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並指導實施。
十六、負責擬定全市衛生計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全市重點衛生和計畫生育相關科研攻關項目;指導醫學科研成果的普及套用。
十七、負責制定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促進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組織開展中醫藥人才培養、中醫藥師承教育;組織開展中醫藥成果的推廣套用。
十八、負責衛生計生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十九、組織指導全市衛生計生交流合作及衛生援助工作,承擔在我市召開的國際性、國家和省、市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二十、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工作;代管紅十字會辦公室,依法建設紅十字會組織、開展紅十字會活動;承擔市政府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和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黨政辦公室(掛辦公室、黨群辦、人事股、計財股牌子)
1、負責組織、紀檢、宣傳、共青團、工會、婦聯、統戰、武裝、老幹部、關心下一代、老促等工作;
2、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督察督辦、後勤事務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史志編撰、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等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擬定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負責衛生系列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管理工作;組織衛生和計畫生育系統管理幹部崗位培訓;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系統全市性表彰獎勵和社團組織管理有關工作。
4、執行大型醫用裝備管理辦法和標準;執行醫療服務價格、藥品價格政策並負責監督檢查;負責機關預決算、財務、資產、基建投資管理;負責機關內部審計及直屬事業單位執行財務、基建管理制度的審計;指導和監督計畫生育社會撫養費管理工作。
黨政辦公室行政編制4名,工勤編制2名。
醫政醫管藥政股(掛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1、承擔市政府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具體職責,負責綜合、指導、協調、服務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負責擬訂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規劃、工作計畫、工作方案、工作標準等並組織實施;督促落實領導小組會議議定事項;督導落實醫改各項政策;負責協調成員單位及相關科室推進醫療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市直醫療衛生單位和衛生建設項目的落實;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等醫改各項工作任務;落實醫改各項配套資金,及時撥付醫改各級補助資金,對醫改各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醫改考核和評價、醫改監測報表和組織醫改宣傳、培訓工作。
2、貫徹落實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護理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落實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承擔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管工作,落實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
3、監督指導全市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加強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負責組織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的緊急醫療救治工作;承擔在我市召開的國際性、國家和省、市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4、擬訂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公眾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的目標、規劃和規範;組織實施相關醫學科研項目,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和科學普及工作;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並負責學分審驗工作;落實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和專科醫師培訓制度;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政策宣傳、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
5、貫徹實施國家、省基本藥物政策和制度,組織實施基本藥物目錄,指導規範醫療機構藥劑工作管理;執行藥品和醫療器械臨床套用管理的法規和規章;監督指導醫院藥事、臨床實驗室等工作,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實驗管理工作;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和高值醫用耗材的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監督檢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藥品以及醫療器械的採購、使用和管理;負責基本藥物制度、藥物合理使用的推廣培訓工作;參與組織實施藥品法典。
6、組織實施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療和保健機構的醫護從業人員及其技術套用的管理規範和標準;負責對其它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進行指導;負責中醫醫療機構服務監管和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的貫徹執行;處理中醫醫療糾紛。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中醫藥科技和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中醫科技活動;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
醫政醫管藥政股行政編制2名。
疾病預防控制股(綜合監督股)
1、擬定衛生和計畫生育依法行政政策建議;組織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信訪和行政執法、行政處罰案卷合法性、合理性、適用法律準確性審查;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聽證工作;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普法宣傳工作;負責生育政策調整後的落實工作。
2、負責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監督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計畫生育綜合監督;按照職責分工承擔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母嬰保健、計畫生育、傳染病防治等監督管理。
3、負責打擊非法行醫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對無證行醫的查處,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推動綜合執法監督體系建設,指導規範綜合監督執法行為,組織開展綜合監督稽查工作;組織查處衛生和計畫生育違法行為和重大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違法案件。
4、負責制定落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方案,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負責省級下達的食品安全企業標準跟蹤評價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食品安全事故的醫療救治和流行病學調查等職責範圍內的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負責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許可證發放和監督管理工作。
5、研究提出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健全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承擔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
6、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指導全市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和風險評估工作,協調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7、擬訂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醫療機構放射診療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防護設施竣工驗收,負責醫療機構放射診療單位、公共場所、供水單位行政許可工作;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疾病預防控制股行政編制3名。
基層衛生與婦幼健康股
1、貫徹落實社區衛生政策、規劃、規範,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監督指導社區衛生政策的落實;貫徹落實農村衛生政策、規劃、規範,指導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管理工作,監督指導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組織擬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政策,開展相關業務培訓,進行專項稽查,對新農合相關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和風險評估,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監督指導工作。
2、擬定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專項建設規劃,提出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的建議;統籌規劃與協調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發展規劃的編制和管理;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的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工作,參與全省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
3、擬訂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規劃,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標準和服務規範,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推進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承擔病殘兒醫學鑑定管理工作,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依法公布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信息,依法規範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和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
4、指導和監督基層加強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貫徹落實計畫生育各項政策,推進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承擔衛生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和績效評估的管理,實施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
5、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擬定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規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指導基層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農村社區衛生與婦幼健康管理股行政編制2名。
老齡與信息化服務中心
老齡工作與信息化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