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鹽務管理局直屬分局

宿遷市鹽務管理局直屬分局是宿豫區、宿城區人民政府鹽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宿豫區、宿城區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工作。

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各項管理制度。
2、編制本地區的鹽業發展規劃。
3、組織落實上級鹽業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生產、銷售等計畫指標。
4、查處本行政區域內私產、私運、私銷、私購、侵銷、倒買倒賣鹽產品的鹽業違法案件,會同有關部門對鹽市場進行管理。
5、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碘鹽零售許可證的發放、換證工作。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職責。
 
機構設定:
辦公室、鹽政科、業務科、鹽政稽查大隊、財務科
領導介紹:
梁 暉,局長(經理)、支部書記,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黨務、人事、財務工作;
霍中平,副局長(副經理)、工會主席,分管辦公室、工會工作;
伍玉柱,副局長(副經理),分管業務管理;
萬宏嶺,副局長(副經理),分管鹽政管理。
附註:江蘇省鹽業集團宿遷有限公司直屬批發部對本區域的鹽品產購銷和人財物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局(公司)兩塊牌子,一套班子,合署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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