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宿遷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宿遷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是宿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宿遷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 所屬部門:宿遷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宿遷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主要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辦法並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
(三)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實施意見並組織落實。
(五)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組織指導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制定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落實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並指導實施。
(八)負責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承擔擬列入國家、省重點保護單位烈士紀念建築物報批事宜。
(九)指導全市退役軍人事務工作,監督檢查退役軍人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幫扶援助工作。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內設機構

擁軍褒揚處
優撫處
移交安置處(就業創業處)
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處(軍休服務管理處)
辦公室

主要領導

局長:葛家勝
副局長:吳闖、梁洪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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