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制決策體制

家長制決策體制

家長制決策體制是指家長擁有統治權的家庭。古代社會神權型決策或君主型決策都屬於家長制決策體制。這種制度起源於原始社會末期的父系氏族,家長居於最高地位,擁有財產所有權、對子女的人身統治權等。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家長制的模式變成了國家的決策體制。從封建王朝的最高統治者到各級官吏,利用等級森嚴的封建制度和一整套封建意識形態,禁錮人們的思想,實行家長制決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家長制決策體制
  • 性質:決策科學術語
家長制決策體制的思維方式是經驗決策;活動方式是依靠等級森嚴的官僚機構,利用行政強制和服從來實現決策意圖;決策程式是搞“一言堂”,個人說了算。其實質是個人獨斷專行,人民只有“服從”、“盡忠”的義務,而沒有任何個人的權利。資產階級革命後,這種“家長制”的決策體制在國家政體中被逐步剷除,代之以議會制等決策體制。但在資本主義企業中,這種“家長制”決策體制一直存在於19世紀中葉,後被“經理制”代替。“家長制”對我國社會生活的影響很深,一言堂、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唯我獨尊等決策方式還時有出現。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在建立民主政治,反對“家長制”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對於克服和糾正黨和國家機關中的“家長制”領導作風起了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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