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黃縣中小企業局前身是鄉鎮企業局,2003年5月經縣政府和縣編委研究決定改為中小企業局,為財政全額撥款的正科級事業單位。機構設定為局長一名,副局長兩名,下設辦公室和企業管理股,2008年4月,我縣在全市率先成立了縣級擔保機構,即宜黃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系自收自支國有事業單位,目前註冊資本為3000萬元,擔保中心與縣中小企業局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的運作模式。2012年10月,縣政府成立了宜黃縣助保金管理機構,機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中小企業局,主要負責小微企業“助保貸”業務工作。
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中小企業(鄉鎮企業、非公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縣中小企業(鄉鎮企業、非公經濟)發展的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以及監督其實施。
2、服務中小企業(鄉鎮企業、非公經濟),做好企業的技術改造和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和企業布局的調整等指導工作。
3、指導加強服務體系建設:完善企業網路信息、管理諮詢、創業指導、人才培訓、融資擔保、技術支持平台。
4、組織企業申報誠信企業,成長型中小企業;組織企業申報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相關項目。
5、負責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和縣“助保貸”的業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