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由宜陽縣政府辦公室編制。報告全文由七部分組成。
概況,受理諮詢情況,
概況
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要公開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我縣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宣傳力度,積極進行督導檢查,嚴格保密審查,積極受理依申請公開事項,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推進。
一是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由縣主要領導為組長,縣政府辦公室主要領導為副組長,發改委、紀委、財政局、縣信息中心等單位為成員的縣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各鄉鎮、各單位也成立相應組織,指派專人負責信息公開工作,建立完善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規定,採取多種形式公開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是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在政府網站上開闢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宣傳政府信息公開政策、公開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同時,在縣城中心區域的大螢幕上積極宣傳政府信息公開的政策規定,讓廣大民眾及時了解各項政策。同時,要求各鄉鎮、各單位在本單位網站,採用宣傳欄、宣傳標語等形式,宣傳政府信息公開政策。
三是進一步加大檢查力度。為了保證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及時準確公開,縣政府辦公室積極開展對基層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督促檢查。通過及時登入各單位網站,檢查政府信息公開欄設定情況和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外,還組織縣政府督查室、縣政府信息中心和監察局等單位,到各鄉鎮、各單位實地檢查,並以縣政府辦公室檔案形式通報檢查結果,對未按時公開本單位政府信息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通過督促檢查,及時了解工作開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更好地促進工作開展。
四是進一步嚴格保密審查。嚴格按照保密審查相關規定進行公開前的保密審查,經過法制部門、機要部門審核,主管領導簽字後,方能公開。公開內容留有存底,以便隨時查閱。對政府信息發布的各個環節進行了細緻的規定,保證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及時、高效、科學運轉。同時,要求各鄉鎮、各單位嚴格遵守保密審查相關規定,加強公開前的保密審查,對不確定是否公開的政府信息,及時向上級部門和機要部門反映。積極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嚴格按照時限要求向申請人反饋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確保為申請人提供優質服務。
二、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09年公開政府信息3480條,其中機構設定類信息79條,政策法規類信息124條,規劃計畫類信息27條,行政許可類信息89條,其它類信息3161條。
受理諮詢情況
共受理各類諮詢17人次,為前來諮詢的單位和個人提供了準確滿意的答覆。
四、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未受理民眾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未發生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五、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
未產生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
六、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未發生因違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定而出現投訴、複議、訴訟情況。
七、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下步打算
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從總體來看,運行狀況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特別是鄉鎮、委局工作人員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意識還不夠強,出台的相關信息還不能及時公開,特別是公共企事業單位的信息公開工作還比較薄弱;有些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的平台還不夠完善,相關制度執行的不夠到位。在下步的工作中,我縣將加強縣級政府網站建設,及時、準確公開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督促各單位儘快建立和完善本單位網站,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良好載體。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檢查力度,增強各鄉鎮、各單位做好此項工作的責任心和緊迫感。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等相關制度,加快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更新速度,確保及時、準確公開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