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二、負責轄區內基本農田劃區定界、基本農田保護和耕地保護工作;
三、負責日常地籍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調查、統計和動態監測工作;
四、負責轄區內國土資源執法巡查,及時發現、制止和報告國土資源違法行為;
五、負責做好轄區國土資源信訪接待和處理工作,及時調處和化解矛盾;發現重大上訪苗頭,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市國土資源局報告;
六、負責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審查報批及批准後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
七、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環境保護總體規劃及其他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
八、參與採礦權設定的論證工作;
九、協助做好地質災害的監測和防治工作;
十、負責對本單位工作中形成的檔案材料進行收集整理、立卷歸檔。
十一、承辦上級國土資源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都市國土資源局枝城鎮國土資源所
- 地點:宜都市
- 類型: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