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知(二)》是汪康年所著作品,出自於《汪康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宜知(二)
- 作者:汪康年
- 作品出處:汪康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崑山燒死難民之事,傷慘極矣,事後辦理尤極為棘手,此由於吾國平時法度之不整設,官吏之不干涉,放縱寬弛,致釀此大案。今日辦此,寬嚴均有所不可,不知若何結束。茲將餘生平所聞二事,錄以告世,亦足資研究也。
當甲申、乙酉間,余居於杭,時衛公榮光為浙江巡撫,有人自嘉興來,告余曰:近硤石鎮出一大事,今乃無下文,殆以不能辦擱起矣。余詰其說,曰:淮徐之難民,沿途騷擾,至硤石,向鋪戶人家強索米柴,掩掠雞鵝,鄉民怨恨甚至。其人約五六百,麕聚一廟中。硤石民情,素稱蠻悍,遂相約乘風猛之夜,人秉一炬,圍廟而焚之,老弱男女,無一得免。中有一婦,頗饒姿色,向鄉民嬌啼求活,而旁人不許。此鄉民手為婦所援,不得脫,旁人乃並此鄉民斫死。所遺屍骸,焚燒掩埋,一時俱盡,直無形跡可尋。次日,地保飛報縣。時衛公閱兵將至,縣官詣府商請辦法,以此事若通報,則必成大獄,且極難措手;若隱不言,萬一衛中丞已別得報,則更受欺隱之罪。久之,不得策,乃擬姑勿言以覘之。衛公至,竟未詢及,府縣官遂亦不言,於是殺死數百人之大案,竟如雲消煙散矣。
又前十五六年時,吾杭戴君為江蘇吳江縣之盛澤鎮縣丞,忽秀水縣鄉民飛報,難民至彼處占人家屋,搶劫食物,請派兵彈壓。蓋其地距秀水縣城遠,而至盛澤僅七八里,故就近請救。戴君甚難其事,以此事不特越縣,且系越省,若干涉而無事,未必有功;萬一蹉跌,則反為罪,籌之莫決。然盛澤之防營,則兩縣事皆在職司之內,營官以事他出,哨官請行,乃以八人往。時難民索米人若干,鄉民與之,又索薪,鄉民與以束草。至鄉人所留御冬之風雞臘肉,一為難民所見,即擅取去。已而又欲得屋住宿,鄉民無以應,遂至相鬥。蓋此輩凡至縣城或大鎮市,大口給錢若干,小口給錢若干,夜指宿廟宇,皆有定例,此次所至,適系小鄉鎮,安得有大屋。既與鄉民相鬥,盛澤之哨官至,亦助鄉民,然眾寡不敵,哨官所攜八人,皆被傷。怒甚,亟返調百餘人,以槍械往,遂槍斃五人,傷十餘人。難民乘勢愈橫,則以屍至盛澤,聲言非使哨官抵命不可。且陳屍縣丞所僦屋中,群聚喧擾。戴君大窘,視開槍之哨官等,已不知所往。無已,乃人給以錢,並使傷科醫傷者,猶不肯行,且不肯將屍棺殮,則潛使人以金與為首者,乃呼嘯去。遂舁棺至蘇,言欲為死者求雪。時巡撫為趙公舒翹,聞之,言此輩直是亂民,若至,當將為首者請令正法,餘人遞解回籍。為首者聞之,逸去無蹤。所遺老弱,以船十餘,載至淮海等處,散歸其鄉,事遂已。
作者簡介
汪康年,出身於從顯赫走向衰敗的家族,出生於戰亂動盪的年代。伴隨著家族衰敗、朝廷衰敗、國家衰敗,汪康年一生都在為興家、為救朝廷、為振興國家而奮爭。在他努力為自己出人頭地的同時,也為實現政治改革而呼喊、而奔走,甚至準備為此而“動粗”。但汪康年在近代更重要的身份是報人。在他51年生命里,整整26個年頭是在辦報,除《時務報》外,還有《昌言報》、《時務日報》(《中外日報》)、《京報》、《芻言報》等,而且都享譽於言論界。不僅其言論在當時很有影響,他對報業的許多創新和改革,也是對中國近代新聞事業的重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