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袁州區應急管理局,是宜春市袁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春市袁州區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宜春市袁州區袁州大廈15樓1531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我區各地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標準,擬訂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規定,組織編制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參與起草相關辦法或規定。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落實、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全區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依規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區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按規定許可權協調管理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各鄉鎮、街道、有關單位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管理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許可權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原則督促區政府有關部門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中央、省、市駐袁州企業總部和省、市屬企業集團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煤礦、非煤礦山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依規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及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發改委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幹部等工作,指導應急管理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勞動工資、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本局所有行政審批項目的受理、辦理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
(二)應急指揮和救援協調中心
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協助區應對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各鄉鎮、街道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三)綜合協調股
建立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工作。承擔應急管理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擬訂應急救援隊伍管理保障辦法,承擔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指導行政審批工作和相關行政執法綜合性工作,監督指導全市應急管理系統行政執法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組織實施應急管理各項工作綜合考核。
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管理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培訓、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等社會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負責所屬培訓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有關培訓和考核工作。
(四)防火管理和防汛抗旱股
監督實施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技術標準,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協調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
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江河湖泊和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颱風防禦工作。
(五)地震和地質災害防治與救災物資保障股
指導協調地震和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地震和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
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
(六)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股(掛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牌子)
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標準情況。
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七)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
負責煤礦、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尾礦庫)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煤礦、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尾礦庫)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標準情況。
(八)工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股
負責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標準情況。
現任領導
局長:習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