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交通運輸局

宜春市交通運輸局

宜春市交通運輸局是宜春市地方人民政府主管交通運輸的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有關具體政策;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擬訂公路、水路等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二)承擔公路、水路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組織編制公路、水路運輸體系規劃,指導公路、水路運輸樞紐管理。
(三)負責全市縣鄉村公路(含橋樑)、水路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申報和計畫下達,勘察、設計、施工指導,工程質量監督、驗收,以及財政性專項資金安排意見;負責全市縣鄉村公路的養護和路政管理,保護路產路權。
(四)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監督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的實施;負責城市公共運輸、城市客運交通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公路旅客運輸、貨物(含危險品)運輸、出租汽車、汽車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搬運裝卸、駕駛員培訓市場及水路運輸市場行業管理。
(五)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監督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的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按規定負責港口規劃和岸線使用管理工作。
(六)負責渡口、公路運輸企業、水路運輸企業、城市公共運輸企業、城市客運交通企業、交通工程建設的安全生產監管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國防交通動員保障等工作。
(七)指導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幹部職工隊伍建設;組織擬訂公路、水路行業科技、教育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有關重點科技項目研究。
(八)開展相關統計工作,公布有關信息;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信息化建設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工資、職稱、精神文明建設、政務信息、志鑒編纂、信息化建設、老幹部、車輛、接待等工作;組織編制公路、水路等行業發展規劃;督辦局黨組、行政決定、決議、工作部署的執行情況。
(二)財審科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及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承擔交通基礎設施專項資金申請撥付、使用監督、專項審計工作;承擔預決算、政府採購、票據管理、綜合統計有關工作;承擔公路收費站協調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行政服務科)
承擔有關交通運輸法律法規監督實施工作;承辦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政許可、審核、備案事項辦理工作;組織協調行業科技運用和科技項目研究;承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四)安全監督科
擬訂並監督實施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制度和應急預案,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渡口設施規劃和安全監管,指導公路運輸、水路運輸企業、城市公共運輸企業、城市客運交通企業、交通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運輸科(縣鄉公路管養科)
組織編制公路、水路運輸體系,指導公路、水路運輸樞紐管理;監督公路、水路運輸等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的實施;指導城鄉公路運輸市場和水路運輸市場管理工作;指導汽車運輸、城市公共運輸企業、城市客運交通企業管理;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負責縣鄉村公路(含橋樑)建設和養護工作;承擔路政管理工作,協調公路標誌標線的管理,監督相關政策、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的實施;負責有關養護工程的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工程決算的審查工作並組織驗收。
市交通戰備辦公室
為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掛靠市交通運輸局。組織擬訂交通戰備建設規劃,編制戰時保障方案,指導保障隊伍組建和演練。
機關黨總支
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務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
為市紀委(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獲得榮譽

2019年3月,獲得“江西省第十五屆文明單位”榮譽。
2020年1月,獲得“2019年度江西省交通運輸工作先進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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