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西陵區衛生健康局

宜昌市西陵區衛生健康局

根據《宜昌市西陵區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宜昌市西陵區委、宜昌市西陵區人民政府關於宜昌市西陵區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

宜昌市西陵區衛生健康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宜昌市西陵區衛生健康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和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昌市西陵區衛生健康局
  • 辦公地址:西陵區西陵二路72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推進健康西陵建設,貫徹落實國民健康政策,研究提出有關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的建議,指導編制和實施西陵區衛生健康規劃,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務、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基層醫療機構綜合改革,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承接承擔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三)組織實施國家免疫規劃,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組織開展傳染病監測。執行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國家目錄。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承接承擔區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職責。
(四)研究提出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建議,負責推進全區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符合基層實際的國家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執行國家藥典。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加強行風建設,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措施。
(九)指導全區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承擔區委、區政府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實施中醫藥發展規劃,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推動中醫藥標準化和現代化。組織開展全區中醫藥人才培養、師承教育工作,推廣中醫藥科技成果和適宜技術,傳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加強中醫藥行業監管。
(十二)認真履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負責所屬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歸口管理區計畫生育協會。
(十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區衛生健康局要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落實健康中國、健康湖北戰略,推動健康宜昌、健康西陵建設。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夯實基層基礎,加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體系建設,加強基層服務能力建設。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生育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落實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區發改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
2.與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研究提出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的建議,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全區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研究提出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區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區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區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擔綜合管理事項。負責機關黨建、機要保密、綜合治理、信訪維穩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機要保密、綜合治理和檔案管理工作;組織協調上級部門交辦工作的落實。
(二)綜合股。承擔人事管理事項。負責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
承擔衛生健康系統宣傳工作。負責新聞宣傳、文明創建、政務公開和信息發布工作。
(三)健康西陵建設辦公室(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健康西陵建設工作。負責擬訂健康西陵建設重大政策、任務、措施並督促實施。組織開展全國健康城市創建、愛國衛生運動和國家衛生城市複審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科學普及、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
(四)規劃信息和家庭發展股。承擔規劃統計和信息化工作。負責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全區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醫用裝備配置管理辦法和標準,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調查工作。
承擔婦幼健康管理服務事項。負責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承擔老齡健康工作。負責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相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組織開展老齡化國情教育活動,營造養老孝老敬老氛圍。
承擔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事項。負責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組織實施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生育政策。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清理、承接和下放工作。
(五)公共衛生股(區衛生應急辦公室)。承擔基層衛生和公共衛生管理服務事項。負責組織實施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組織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
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免疫規劃,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建議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全區疾病預防控制體系。負責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與發布工作。負責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管理。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協調推進營養健康工作。負責衛生應急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承擔區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職責。
(六)醫政醫管中醫股(區國防動員委員會醫療衛生辦公室)。承擔醫政醫管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負責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務、措施。負責擬訂社區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負責研究提出全區衛生健康科技發展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負責組織協調全區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和科學普及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承擔中醫和藥政工作。負責研究提出中醫發展規劃、綜合性工作計畫和政策措施的建議。負責中醫科技創新,組織協調中醫科技項目評審驗收及成果推廣。組織對傳統中醫藥理論、醫術、秘方、驗方的整理和總結推廣。負責中醫藥人才培訓和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師承教育等工作。負責全區中醫醫療機構、人員、技術的監督管理、中醫醫療護理質量管理、中醫機構藥事監管工作,協調中醫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全市區基本藥物目錄。組織實施全市區藥物政策措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藥物價格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
承擔國防動員醫療衛生工作。組織協調全區突發公共事件醫學救援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承擔全區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承擔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承擔衛生健康系統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承擔政策法規和行政審批工作。負責研究提出綜合性衛生健康政策的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本機關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及相關事項的辦理和協調。負責行政審批申請受理、全程服務和跟蹤督辦。負責全區衛生健康系統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的清理和誠信管理。負責行政權力和公共服務事項的清理、精簡和督辦。負責“放管服”工作。
承擔綜合監督和職業健康工作。負責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監督工作,負責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指導規範執法行為。負責研究提出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措施和標準的建議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承擔衛生健康系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

人員編制

區衛生健康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內設機構負責人6名(含兼職)。
區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宜昌市西陵區委、宜昌市西陵區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商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
本規定的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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