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是湖北省宜昌市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昌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 局長:張瓊
設立背景
主要職責
(二)擬定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落實,負責傳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見病、多發病的防治監督工作。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擬定全市衛生應急預案和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組織和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應急處置,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三)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負責國家、省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貫徹。
(四)負責擬訂並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五)負責實施全市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管理,組織實施國家、省關於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制度和醫務人員執業許可證制度,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六)負責組織推進全市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係,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七)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及省藥品增補目錄。落實省基本藥物的採購、配送、使用相關政策措施。
(八)組織實施促進全市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全市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制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制定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組織建立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機制。
(十)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對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指導全市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區域協作,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一)擬訂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貫徹落實國家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
(十二)擬訂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相關科研項目,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成果的普及和套用工作。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十三)完善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對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和目標管理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考評,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
(十四)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分析,參與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組織實施國際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
(十五)擬訂全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技術標準,加強中醫藥行業監管。
(十六)承擔市委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全市重大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
(十七)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市血吸蟲病防治領導小組、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