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區分局是位於宜昌市夷陵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區分局
- 辦公地址:夷陵區發展大道中興路1號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
二、收集、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研究新形勢下公安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為區委、區政府和分局領導提供決策依據,維護社會穩定。
三、分析分局公安隊伍狀況,研究制定隊伍建設相關制度,組織全局公安民警教育訓練和公安宣傳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
四、組織分局紀檢監察和警務督察工作;對分局機關及人民警察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查處違紀案件。
五、組織對危害國內安全的案件、刑事犯罪案件及經濟犯罪案件的偵察工作;組織指揮協調重大行動;處置嚴重危害社會安定的聚眾鬧事、騷亂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指導管理全區經濟文化保衛工作。
六、組織全區禁毒緝毒工作;偵辦毒品犯罪案件;組織實施禁吸、禁種、戒毒工作。
七、依法管理全區社會治安、查處危害治安管理的行為;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爆炸物品、特種行業;指導管理治保、群防、保全工作;指導機關、企事業單位內保工作。
八、負責中國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和外國人在夷陵區居留、旅行等管理工作。
九、組織指揮和實施全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工作,對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十、負責重要活動的警衛保衛;組織實施重要會議、文體活動、重大民眾集會場所的安全保衛;協助有關單位維護首腦機關、要害部位安全;承擔重大節慶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維護交通秩序。處置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機動車和駕駛員。
十二、負責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公安行政訴訟和法律規定的行政複議案件和國家賠償案件;負責執法監督和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
十四、組織實施分局公安裝備現代化、警務後勤保障工作。
十五、指導森林公安工作。
十六、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代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