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備案是由勞動就業管理局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失業備案指南
- 法定時限:即時受理
- 受理單位:人社局
- 聯繫電話:6731201
- 聯繫地址:宜昌市環城北路40號一樓
- 收費標準:不收費
許可依據,許可條件,申請材料,許可程式,
許可依據
1、《湖北省失業保險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235號);
2、《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勞動保障部令第8號);
3、《關於實施〈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中若干具體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鄂勞社文16號);
4、《關於貫徹落實〈湖北省失業保險實施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鄂勞社辦17號)5、《湖北省失業保險經辦業務管理試行辦法》(鄂勞社文109號)。
許可條件
1、所在單位和本人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並繳費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申請材料
1、《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人員名單》;
2、終止或解除勞動契約證明;
3、領取一次性安置費或經濟補償金材料;
4、失業人員人事檔案;(注: 改組改制或經濟性裁員企業需要提供職工安置方案和批覆;失業人員失業前為公益性崗位職工,須先送各區勞動就業管理局審核。)
許可程式
(一)用人單位填報《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人員名單》,並提供相應資料。
(二)經辦部門核查單位參加失業保險及申報繳費情況,審核備案相關材料,確認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資格,初步確定待遇期限。注意事項:
1、用人單位辦理失業備案手續時,需提供失業人員人事檔案並辦理託管手續;
2、用人單位在失業人員終止或解除勞動契約15日內辦理備案手續;
3、參保繳費不足1年,但還有以前的失業保險待遇期限未享受完的,不受“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