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邊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

定邊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

定邊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是定邊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位於定邊縣東正街41號縣政府大院2號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邊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
  • 辦公地址:定邊縣東正街41號縣政府大院2號樓 
主要職責,下設單位,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目標計畫。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縣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縣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受縣政府委託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提交縣人大常委會。
(二)負責監測預測預警全縣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巨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巨觀經濟應對措施。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三)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
(四)研究國家投資方向和產業政策,調研區域資源優勢,提出重大產業項目和發展建設規劃,建立項目儲備庫;管理和指導各行業主管部門項目庫的建設。
(五)提出全縣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資金投向和相關措施、建議,編制全縣重點建設項目計畫;按照項目管理許可權,負責政府投資項目和社會投資項目的綜合管理;負責全縣政府投資項目的綜合驗收工作。
(六)綜合平衡各類建設資金,規劃重大項目布局,統籌安排全縣財政性建設資金、國家預算內專項資金和地方預算內資金,負責中省市政府投資項目的編制、上報和監管。
(七)負責組織指導和實施全縣公共資源交易;按相關規定,實施好全縣工程領域招投標工作;負責全縣工程領域中介機構的指導和管理服務工作。
(八)推進全縣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要問題。
(九)負責研究擬訂全縣能源(煤、電、油、氣、鹽、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能源化工行業發展戰略、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電力行業管理、電力市場監管、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工作。指導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指導協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農村能源發展。負責規劃能源化工重大項目布局。
(十)統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研究提出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負責易地扶貧搬遷計畫和以工代賑工作。統籌協調區域合作和對口支援工作。
(十一)推進實施全縣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十二)負責全縣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研究提出全縣智慧社會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智慧型化基礎設施建設、信息網路建設和雲平台建設,負責組織智慧型化技術在各行業領域的套用。
(十三)跟蹤研判涉及全縣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承擔經濟、生態、資源等重點領域縣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相關工作。
(十四)貫徹中省市關於社會信用體系的方針政策,指導推進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研究提出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政策措施,督促、檢查相關工作落實。
(十五)貫徹中省市關於加強和最佳化營商環境建設的方針政策以及具體工作要求,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最佳化提升營商環境工作規劃、措施、制度和年度計畫。負責全縣最佳化營商環境監督檢查工作,協調解決最佳化營商環境重大問題,承擔最佳化營商環境考核日常工作。
(十六)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對外開放和招商引資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對外開放和招商引資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優惠政策和產業扶持政策。策劃並負責組織全縣性的國內外招商引資活動,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地方性科學技術管理辦法;組織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關鍵技術攻關和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指導和協調創新研發、科技公共服務等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全縣對外科技交流合作、外國專家管理和智慧財產權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的組織申報、初審推薦和管理。
(十八)負責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和建議;負責提出縣本級科技經費和歸口管理的部門經費決算建議,加強科技經費的監督管理;編制和組織實施縣級各類科技計畫,組織申報和實施中省市各類科技計畫。
(十九)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政策措施,指導農業科技示範和推廣、科技扶貧、科技特派員等工作;組織協調各行業部門、鄉鎮的科技創新工作,負責對農村科技工作任務考核。
(二十)認真貫徹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組織實施放心糧油全覆蓋和農戶科學儲糧工程;研究提出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及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和收儲、動用縣級儲備糧建議。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和全縣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負責對糧食批發市場建設的指導和監督;維護糧食市場秩序,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的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的情況進行監管檢查,確保糧食市場安全穩定。
(二十一)負責縣級儲備糧、應急糧油和軍供糧的行政管理,研究提出相應規模、總體布局和收購、銷售計畫,提出輪換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縣級儲備糧、應急糧油和軍供糧的庫存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組織安排和協調保障部隊、災區、移民和缺糧貧困地區供應。組織實施戰略物資收儲、輪換和管理,管理棉花和食糖的儲備工作。
(二十二)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研究提出我縣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價格調控措施,組織開展價格認定、成本調查和監測預警工作;執行中、省、市制定的重要審批和服務項目價格,研究提出省、市委託和下放的重要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調整意見並組織實施。
(二十三)研究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協調相關重大問題,推進軍民融合式發展,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動員、裝備動員有關工作。
(二十四)負責職責範圍內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督管理。
(二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下設單位

重點項目建設服務中心,價格認證中心,招商服務中心,經濟和科技信息中心,糧食和物資收儲檢驗中心,機場鐵路協調服務中心。

內設機構

投資股、資源交易股、項目推進股、能源股、農經股、機場籌建股、政秘股、經濟體改股、財務室、價格股、社會事業股、工業科技股、後續扶持股、農業科技股、糧食股、營商辦、項目驗收股、寶定協作股、黨建辦、工會。

現任領導

楊 凡:定邊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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